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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是有哪些?流程包括哪些?企业又该如何认定呢?以下就是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汇总的政策,想要咨询或者申报的可以联系以下专人指导电话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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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依法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成长性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在行业领域内处于专业,连续三年发展主要指标增长快的规下企业原则上也可申报。
2、是各地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专业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较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
2、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纳入诚信黑名单的。
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流程
(一)每年组织一次认定,集中受理、集中认定。
(二)企业提出申请后,县区、市高新区经信局(经贸局)和财政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者,由县区、高新区经信局(经贸局)汇总,会同财政局提出推荐意见,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由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拟认定意见并在黄山市中小企业服务网进行公示。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文认定其为“黄山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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