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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5/3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湖南赛区预选,决定举办首届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湖南赛区预选,决定举办首届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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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通过举办首届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打造新时代湖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搭建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潜能,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为建设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新贡献。

二、大赛主题

博领潇湘才创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23年5月-7月

四、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中南大学

五、参赛对象和报名条件

省赛项目设置对标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大赛设创新组、创业组。省赛两组各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生物医药与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5个赛道(以下简称5个赛道),省赛不开设国家赛海洋开发与应用赛道预选拔(可直接报名参加国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组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2、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且截止报名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报名参赛人员或团队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组

1、2018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为非上市公司,且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3、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六、赛事安排

创新组、创业组比赛分报名、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1、对符合省赛5个赛道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须同时登陆省赛官网: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可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链接载入http://rst.hunan.gov.cn)和国赛官网:www.sdhwrc.com报名。博士后或团队报名注册时应提交完整材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大赛接受报名,省赛官网至6月20日24时截止。国赛官网至6月30日截止。

2、省赛未开设选拔赛的海洋开发与应用等赛道,有意参加国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直接在6月30日前,登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进行报名。

3、参赛人员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省赛2个组别的5个赛道及国赛7个赛道中认真甄别,选择相应的组别赛道进行填报。已在国家级和湖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可报名参加本届省赛,但可直接报名参加国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

大赛组委会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二)初赛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报名项目专业领域采取书面双盲评审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评选,组委会根据评选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6月底完成。

(三)决赛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采用现场或视频路演的形式组织决赛,现场打分确定获奖人员与项目名单。7月中旬完成。

七、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创新组、创业组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名。金奖奖金6万元,银奖奖金3万元,铜奖奖金1万元,优胜奖不发放奖金。获奖项目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和奖杯,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省内获奖博士后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二)组织奖励

对省内组织参赛设站单位取得良好成效的颁发优秀组织奖,并通报表扬。

(三)获奖支持

1、博士后项目方面:对获金奖项目团队领衔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中单列指标。创业赛获得金奖的项目团队所在单位,经申请,可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直通国赛方面:金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3、职称政策方面:省内获得大赛金奖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或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银奖、铜奖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大赛获奖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措施,可单列评审职数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或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4、引进使用方面:获得铜奖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省属事业单位可将其作为高层次紧缺人才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引进。获得铜奖以上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属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在单位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无常设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并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大赛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三)赛事支持经费用于创新创业项目发展,不得用于购买房地产项目或个人消费等与创新创业无关事项,获奖对象应对经费使用负责。

(四)大赛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湖南省博士后成果展、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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