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解答专区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
申报条件:
(1)国际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及其职能机构认定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申报主体是获得国际合作基地的企事业单位、示范机构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申报材料:
(1)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表;
(2)新认定文件(复印件);
(3)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内容、建设情况等材料(科技部国际合作基地申报资料、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来肥设立研发机构奖补: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直接服务的国外、境外机构来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实际投资额包括研发场地建设、研发设备、研发专家聘用费、劳务费等研发费用。
申报材料:
(1)外资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的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外资对该研发机构投资证明材料;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资对该研发机构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研发机构的证照(复印件)、研发人员名单及证件(复印件);
(5)研发机构工作介绍及成效证明。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奖补:
申报条件:
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
申报材料:
(1)基地奖补申请表;
(2)新认定文件(复印件);
(3)挂牌基地建设规划方案、与高校院所合作协议、园区支持政策、基地建设成效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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