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解答专区
2021~2022年合肥市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申报时间是在什么时候?申报条件是怎样的?有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联系以下该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0551-65300586
合肥市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申报时间
农业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安徽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并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和推荐单位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印成册,一式四份)于 2021年 6月15日前报送至省质量和标准化院,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考察和立项答辩等方式遴选项目。
合肥市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农业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是企业、行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原则上应该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具备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有专业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单位较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以行政村为主要承担单位,可联合相关行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参与共建。承担单位应对试点工作有较好的总体部署、明确的项目建设目标和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并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二、重点领域
农业项目应以提升农产品安全质量、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农产品品牌为目标,原则上在市(县)级示范的基础上,围绕地区科技含量高的优势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遴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应以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村容村貌提升等领域遴选。
三、其他
自2021年起,省财政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需要代理想咨询的请联系卧涛小编为你在线免费指导!更多服务包括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可研性报告等,欢迎前来咨询。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 (微信同号),0551-65300586
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详情点击:在申报项目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