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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好处及条件更新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5/7     浏览次数:    

目前,各市均开展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政策,各市申报时间不同,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已经开始,注意,宿州市每两年评选一次,机会难得。即日开始,时间充裕截止6月30号。虽然时间定为30日,但宿州市企业,需要在6月15号前提交材料,对于宿州市企业申报准备更佳,所谓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市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较高荣誉。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好处及条件更新:

首先一起学习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好处:市政府发文通报表彰。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30万元、获奖个人人民币5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宿州市咨询:187 5515 0022微信24小时同步。

2021年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有哪些新内容?

(一)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资质或证照;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质量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先进绩效管理满2年以上,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省内专业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6.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强烈的“质量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宿政发〔2020〕9号)。

接下来,是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的准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分为组织和个人准备: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宿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先进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先进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先进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市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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