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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要求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3/18     浏览次数:    

2021年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要求指南,申报时间已经所剩不多,所以,如果你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请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工作,那么如果你符合申报条件的话,不妨直接与卧涛科技小编联系咨询。

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号),QQ2881391780

一、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上报,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前将《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和推荐意见函报送我厅。

二、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申报条件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详见附件1)。
(三)各市、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信息消费示范市(合肥、蚌埠)各可额外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优先享受有关政策支持,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五)建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上述就是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申报时间及申报条件要求,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朋友们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具体申报细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号),QQ288139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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