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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申报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时间、认定程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3     浏览次数:    

安徽省企业如何申报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项目?首先要满足申报条件,并且企业类型需要符合1.申报主体类型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教学科研单位、其他(需说明)。

2.申报类型: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

该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基本认定程序和材料内容小编盘点如下,项目免费咨询:18755150066(微信同号)QQ2885218105

 一、申报条件

  按照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申报主体侧重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教学科研单位。本次认定将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在《认定办法》要求的基础上,侧重遴选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保障长江禁渔等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信息化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

二、申报认定程序

  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含中央直属单位、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等)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及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农业农村部。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中央直属有关单位、科研院所、教育部部属高校每家可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不占省份推荐名额)。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核减。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评分标准严格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较终由农业农村部认定发布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并授牌。

三、申报材料

  根据《认定办法》有关要求,申报主体须提交申报书及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申报主体申报书、辅证材料及专家初审意见(一式三份,附光盘)。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推进数字乡村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信息化在多方位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做好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相关单位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保持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请于325日之前确定工作联系人,并将信息表(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

  (三)做好竞争性推选。认定工作应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各地可视需要自行采取实地考察、材料评审、现场或网络答辩等方式进行推选、初审,注重公平公正,保持质量,真正推荐出基础条件好、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应强的农业农村信息化主体,特别要向市场主体倾斜。申报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1531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3)纸质版(含光盘)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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