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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 2021年安徽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4/20     浏览次数:    

倒计时,2021年4月23日截止申报,安徽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专项资金项目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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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相关要求
(一)项目范围
1.已由市县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
2.已拨付测绘建档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制定项目方案及实施计划。
包含以下内容:一是可行性分析。分析项目执行条件,包括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管理制度、工程技术、安全监管保障条件等。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绩效目标。二是科学预测申报资金数量。开展现状摸排,准确统计需申报测绘建档资金的历史建筑数量、建筑面积,明确申报资金、配套资金数量。三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间节点、相关的保障措施。项目原则上2021年内完成。
项目方案将作为项目审查、评审的基本内容。
2.其它要求。
一是申报项目需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测绘标准(附件3)中“多方位测绘”类型进行测绘,按附件4“历史建筑测绘成果归档要求”形成测绘归档成果,按附件5“历史建筑档案表”形成“一栋一册”的历史建筑档案表。二是每处历史建筑由单个建筑组成的,每处申报资金数不得超过5000元,每处历史建筑由多个建筑组成的,每个建筑申报资金数不得超过5000元。三是需附建筑挂牌保护现状及能反映建筑组成数量的多角度照片。
二、申报资料
1.《2021年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专项资金项目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历史建筑公布文件。
3.**市申报2021年安徽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组织实施主体
历史建筑测绘建档项目,由其所在县、市历史建筑主管部门作为申报、实施单位。
(二)申报程序
附件1、附件2由所在县、市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及财政主管部门填报,并附历史建筑公布文件。
设区市历史建筑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和审查,提出推荐项目,联合行文报送。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申报文件一式2份分别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申报资料一式8份(附电子光盘1份)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申请表

附件2

 

**市(县)申报2021年安徽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报送单位:    (盖章)       

                                                                      (万元)

项目所在县(区)

目名称及初建时间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资金

申请专项资金

项目完成时间

 

1

 

 

 

 

 

 

2

 

 

 

 

 

 

3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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