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解答专区
阜阳市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项目申报一般会在下半年,时间会在12月份左右。阜阳市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项目申报是由阜阳市科技局负责,具体条件内容如下:
申请阜阳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阜阳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完善的资金扶持机制,且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建立创业导师服务制度,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申请阜阳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同时具备第七条前5项条件;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3.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0%以上;
4.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家以上。
申请阜阳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设立宗旨为服务大众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运营管理机构是在阜阳市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
2.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围绕培育孵化创业团队或小微企业为目的的孵化运行机制、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的创业辅导制度、规范的创业团队、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申请备案时有效租期应不少于3年),场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20个;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应在200平方米(含)以上,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可向创业者提供开放网络、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设施服务,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4.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
5.拥有较高水平的服务队伍,须拥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6.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阜阳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程序:
1.申报机构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并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负责对推荐的申报材料以及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更多阜阳市众创空间和孵化器项目申报咨询及代理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