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解答专区
关于2020年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时间是从2021年3月8日起,此次项目申报条件需要满足凡在开发区内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外经贸企业或其他机构。政策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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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时间
2021年3月8日—4月9日
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方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准备政策申报材料,然后登录开发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政策服务”栏目上选择申报条款,将所需附件材料打成一个压缩包上传到系统,提交完毕后等待审核(本次采取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版)。首次申报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实名认证通过后(一个工作日)方可进行政策申报。
2.压缩包内需包含所有应申报材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申报材料所列要求,以“申报政策第x条-企业简称-申报材料条目”格式(如:‘申报政策第3条第2小条-天星-①申请报告’,‘申报政策第3条第2小条-天星-全部盖章扫描件’)命名压缩包内的材料,以“申报政策第x条-企业简称”格式(如:‘申报政策第1条-新桥国际’)命名压缩包。
3.压缩包内需包含经申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名的申请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资金承诺书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以“申报政策第x条-企业简称-承诺书”格式命名,与其他应申报材料一起打包于压缩包内。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条件
凡在开发区内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开发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外经贸企业或其他机构。2020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当年企业出现1人(含)以上人员亡人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根据《统计法》要求,应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未主动上报统计资料或迟报、漏报统计数据,以及未完整、及时地向区经贸局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
(三)发生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影响的。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申报材料
1.个别申报材料中“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即《2020年新增“四上”企业(商贸、服务业)确认函》,此函将于3月中旬前后点对点出具给需申报该条款的企业。
2.实施细则的附表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中,如所申报条款不涉及建设项目,申报企业仅需填写1-8项即可。
4.本次申报的政策内容,即与实施细则相对应的《2020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见网页链接。
5.申报截止日之后,我区将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初审情况进行联审核定。
6.在资金规模总额控制范围内,根据各企业申报项目的数量和金额,我区将统筹调整奖补项目、比例和金额。
7.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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