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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申报条件、运营检查时间要求须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6/12     浏览次数: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申报条件要求及运营检查时间、材料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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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度示范平台认定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经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州)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事)业单位。

3.2020年认定(有效期至2023年底,见附件1的2020年认定部分)且自愿继续申报的示范平台。

4.在认定有效期内服务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示范平台(简称“更名平台”)。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20家,服务业绩突出,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10家以上。

  (四)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

  (五)经市(州)经信委认定的市(州)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须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七)对公共服务延伸至乡村和建设在乡(镇、村)的服务平台,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服务平台,上述(一)、(二)、(三)、(四)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20家以上;年度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8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建立良好的协同服务机制;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度开展技术洽谈、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6次以上。

  (三)市场开拓。具有组织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广、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能力,年度组织各类活动6次以上。

  (四)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10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3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五)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度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8次以上。

  (六)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拥有线上、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度培训1500人次以上。

  (七)管理咨询。具有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诊断服务能力,年度开展管理咨询服务及培训活动6次以上。

二、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主体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及现场核实,并出具正式文件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中央在川单位经在川上级部门同意推荐后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推荐同意后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单位或承担厅相关企业服务工作的单位,可直接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

2.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平台按程序开展交叉核实及抽查。结合专家评审和核实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经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审议通过后发布认定通告。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将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鼓励和引导所在地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各市(州)可视情况再开展一次市(州)级示范平台认定,吸纳更多服务能力强、专业程度高、符合省级示范条件的服务机构(特别是工业设计、实验试验、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科技成果转化、仪器设备共享、认证标准和计量、数字化应用、云服务、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技术服务类平台)申报并进行推荐。

2.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组织专家,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推荐的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测评和现场核实,总结提炼示范性描述,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3)。

3.“更名平台”此次进行申报,通过专家评审和核实等程序的,有效期重新计算。“更名平台”未通过评审和核实等程序的,更名后的单位不得再使用省级示范平台称号。

四、资料装订。

1.申报材料需按《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4)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封面颜色统一采用白色。

2.书脊应写明“XX单位2023年度省级示范平台申报资料”字样。

3.封面及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各项材料之间用彩色插页隔开并写明内容名称。

5.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均应清晰明了,不得模糊不清。

  (五)政策扶持。

1.择优推荐运营情况良好的示范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在国家、省级有关扶持资金安排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平台给予倾斜。

3.参与省级示范平台间的资源对接赋能活动。

2022年运营情况检查

  (一)检查范围。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2022年度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86家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所属示范平台2022年全年运营情况,根据《管理办法》要求从基本条件、运营情况、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数量、年服务中小企业户数、主要服务业绩、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填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填报《2022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运营情况汇总表》)。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省级社团机构按照《运营情况汇总表》相关内容进行自查并填报。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检查和自查,如实填报表格。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加强督促整改。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填报情况将部分平台纳入交叉检查及抽查范围内,对检查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省级示范平台称号。

、材料报送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于7月26日前将有关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文档(含word及PDF)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上报文件、《推荐申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2)、《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附件3)、被推荐单位《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4)、《运营情况汇总表》(附件5,本地区此次无申报但有有效期内示范平台的,也需报送此表)。

  (二)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事)业单位:报送申报红头文件、在川上级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推荐申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在川上级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附件2)、《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在川上级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附件3)、《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4)。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单位或承担厅相关企业服务工作的单位:报送申报红头文件、《推荐申报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2)、《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自行测评,附件3)、《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附件4)。

  本期的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申报条件要求及运营检查时间、材料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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