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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府新区新经济企业入驻独角兽岛支持政策和奖补措施汇总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6/13     浏览次数:    
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天府新区新经济企业入驻独角兽岛支持政策和奖补措施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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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1年专业资金项目、奖补政策申报研究

 一、支持企业集聚

  强化集聚发展。对综合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注册落户独角兽岛的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简称“岛内企业”),完成实际到位投资的,经认定,分别给予独角兽企业200万元、准独角兽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专注人工智能、智能芯片、云计算、量子计算、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商业模式创新+国际化资源配置的岛内企业,经认定,再给予100万元的落户奖励。强化载体保障。对岛内企业首次购买新区内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其购买合同价格给予总额在10%以内、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租赁新区内办公用房自用且一次性签约在5年以上的岛内企业,可享受独角兽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准独角兽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连续3年租金60%的补贴。

  过渡空间保障。对岛内企业需要临时过渡办公的,由新区提供统一建设的可拎包入驻的办公空间,过渡期内租金实行全额补贴。过渡期为1年。

二、支持科技研发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前沿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对岛内企业年度科技研发费用投入500万以上的,经认定,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企业享受研发投入的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平台。对岛内企业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部委、省市有明确配套经费额度规定的,给予规定的配套经费支持;未明确配套经费额度的,按照项目立项金额的10%,在3年以内给予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补贴。

  鼓励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加快推进应用创新,建设独角兽岛关键技术专利数据库。对重大原创科研成果在本地转化的岛内企业,经认定,按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给予技术输出方3%、吸纳方3%和中介方1%的补贴,每项交易各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技术输出方和吸纳方应为非关联企业。鼓励战略性科技资源集聚。深入推进天府新区与国内外名校名院名所合作,支持跨国公司、国际组织、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高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岛内企业形成良性互动,共促重大科研成果转化。新区积极争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省部级重大科技平台、科研项目、关键领域产业化项目优先落户在新区,推动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研设施及平台向岛内企业提供共享科研服务。

三、支持市场开拓

  提供多元应用场景。加强政府应用示范的专项支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式,将财政资金直接资助企业技术创新转变为政府购买高新技术服务支持岛内企业发展。推动各部门、街道率先应用岛内企业的创新产品,每年向社会公布涵盖智慧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治理、社会综治等领域的应用场景清单,以订单的方式向岛内企业提供高度契合的多元化应用实践,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新业态衍生发展,实现新模式融合创新和新产业裂变催生。提供首台(套)测试环境。打造“天府新区独角兽实验室”,以独角兽岛建设为契机,向岛内企业提供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放性实验场,为企业创造首单和应用示范环境;对于岛内企业在新区内自行建设的首次应用示范工程,竣工后经认定,按试点工程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并授予天府新区创新案例奖。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新业务,推进岛内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鼓励企业拓展市场。支持提升市场占有率,对岛内企业获得非关联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订单的(批发零售行业除外),按上一年度订单实际到位资金增量部分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拓展奖励。

  鼓励企业全球配置资源。鼓励岛内企业“走出去”,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资源全球配置。对岛内企业给予进口零部件全过程保税便利,对需要进口零部件进行组装加工制作成品再变出口的岛内企业,享受零部件从入境到出境的全过程保税,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节约通关时间成本鼓励产业链配套协作。每年承办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洽谈会,帮助岛内企业扩大“朋友圈”,集聚生产要素。对岛内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产业联盟等方式带动新区内非关联企业进入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实际采购额3000万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提升企业美誉度。新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独角兽岛品牌宣传专项资金,提升岛内企业知名度;新区持有的户外公益宣传载体,经申请,免费提供给岛内企业使用,同时将新区联系的中央、省、市媒体渠道主动与岛内企业共享,增强企业市场拓展的便利性;对岛内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会的,按照每平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展位补贴,单户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金融联动

  构建全周期金融支撑。发挥政府超级联络人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以知识产权、供应链、股权等为基础资产的个性化融资产品,加快构建“创业投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多层次创业融资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为岛内企业开展“银行贷款+保险保证+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岛内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为岛内企业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设立独角兽培育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独角兽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母基金和直接股权投资方式,分别在天使轮、成长期、壮大期三个阶段进行投资;推进社会各类投资基金、天府国际基金小镇创投基金与岛内企业的投融资对接,实现“岛镇联动发展”,促进“项目与资本、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鼓励岛内企业按市场化方式与新区国有公司组建专业化的投资基金,专注于岛内企业在垂直生态链上的投资,新区国有资本可以将不超过其投资所持股份的30%,在2年内按照投资额+固定回报”的价格由企业核心团队予以回购,帮助企业团队锁定股份。

  鼓励股权投资。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依法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依法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机构发生的亏损,可依法在5个纳税年度内弥补

  鼓励直接融资。鼓励岛内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为其提供便捷申报通道,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短期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非上市企业,单笔融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笔20万元的补贴,单户融资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补贴。健全债权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天府新区债权融资风险资金池作用,完善岛内企业的债权融资风险资金补偿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岛内企业的贷款加大支持力度,降低债权融资成本,拓宽债务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机构联合金融、准金融机构为岛内企业提供资金周转服务

 五、支持人才招引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建立“人才+项目”引才机和“创新+创业”一体化人才配置机制,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人才和企业员工,制定符合新区实际的个性化服务并及时兑现各类支持政策,帮助岛内企业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及团队。强化人才资源供给。根据岛内企业人才需求,搭建全球化引才网络,开展“政府+专业人力资源机构+企业”招才;对通过“天府新区HR服务联盟开展招聘的岛内企业,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单户企业年度累积不超过20万元的招聘补贴;对专业机构引进的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和“蓉漂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并做出实际贡献的,经认定给予专业机构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生活配套,对岛内企业引进的人才,分层分级纳入“天府英才卡”服务保障体系,享受落户、交通出行、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入境和停居留办证等便利服务;按就近原则,安排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鼓励保险公司为岛内企业人才设立专属百万医疗保障计划,享受三甲医院快速转诊通道等优质医疗服务保障;积极引入国际国内优质教育和医疗资源,开展多样性的合作办学办医,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和配套建设,满足各类各层次人才发展需求。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建立租购并举的多渠道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按照岛内企业规模、就业状态、对新区实际贡献大小,为岛内企业人才提供合理有序的住房刚性需求保障。

六、支持产权维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立天府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岛内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易、转化等相关服务;引导社会投资主体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天府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知识资本、金融资本和股权投资深度融合;以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为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捷反应机制;支持岛内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工作,鼓励岛内企业在核心技术领域构建专利池,支持岛内企业在海外PCT(专利合作协定)布局。对岛内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专利、通过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生技术转移转化的,给予实际发生的专利购买费3%最高不超过100万的补贴。支持知识产权维权。对岛内企业在国内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经法院判决或裁定胜诉并已生效的,标的额50万(含)以上200万(含)以下的,按实际发生维权费用5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标的额超过200万的按实际发生维权费用的4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平台共享

  支持建设共享实验室。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平台等在新区投资建设共享实验室、共享技术服务平台,打造独角兽岛共享实验室联盟。建设投运后,经认定,按建设费用的30%,给予项目业主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对年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共享实验室、共享技术平台,按年服务收入的10%,给予运营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平台运营补贴;对使用新区认定的共享实验室、共享技术平台服务的新区内企业、机构,按年度支付费用的20%,给予使用方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费用补贴。支持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快推进新区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聚焦商业、教育、交通、环境、医疗等重点领域,优先开放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关注度高和需求度高的政务数据,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政策,制定重点领域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出台政务数据使用细则;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围绕气象、电力、燃气、通信等领域,构建涵盖多类型数据的开放性行业大数据库,形成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多场景验证环境;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监管制度,逐步推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和交易流通。支持搭建“校企银政”联合平台。鼓励校企银政战略合作,共建常态化合作机制,以学校配置人力技术资源、以企业配置产业资源、以银行(金融机构)配置金融资源、以政府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的方式不断提升资源整合能力;鼓励岛内企业在新区指定区域建立产业孵化器,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加速;鼓励高校为岛内企业设立特定专业,培养专属人才;鼓励高校、岛内企业合作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人才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和技能竞赛。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与科学城、独角兽岛的联动机制,形成覆盖新区的梯度式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引入国内外顶级专家学者为岛内企业和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企业赋能。

  支持建立专业化服务平台。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方式,鼓励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新区集群发展,向岛内企业提供成长链条中所需的财务、审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测评、系统安全、营销策划、商务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对专业化服务企业,按新区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办法给予扶持。

八、支持成长壮大

  建立独角兽重点培育企业库。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沿科技等高科技技术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准独角兽和瞪羚企业入库,开展重点培育,提供精准服务,在研发投入、投融资、工业用地、专业论坛、人才引进、应用场景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鼓励企业梯度成长。支持岛内企业在新区设立创新机构,培育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创新标杆企业,吸附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每年遴选10个发展速度快、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增设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天府新区隐形冠军奖”。

  鼓励企业做大做精。新区每年遴选5户人工智能、智能芯片、云计算、量子计算、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重点领域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天府新区成长奖。

  鼓励企业上规模。对纳入新区统计的主营业收入(不含迁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岛内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并购重组。支持岛内上市企业对国内外非关联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按照并购重组交易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支持岛内企业与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共同组建产业基金,进行投资并购,实现扩链、补链、强链的效果,提升企业的行业话语权。

  九、支持可持续发展

  支持产业持续发展。岛内企业自新区注册成立之日起,享受连续8年产业资金扶持。具体政策另行制定。支持品牌质量建设。建立独角兽岛品牌价值评估制度,为岛内企业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服务指导和技术支撑。支持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岛内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研制标准,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对于首次入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的服务业品牌价值和制造业品牌价值榜单的,给予单户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再投资再创业。岛内企业股东出售股权后一年内在本区再投资的,经认定,给予岛内企业股东再创业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优化供地模式。对岛内企业项目在新区其他范围的用地需求,经项目合规性评审后,按不同功能用途实行土地的混合利用,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对于兼容多种功能混合利用土地的,按主要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其中产业用地可实行短期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等差异化供地模式,降低岛内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支持定制化政务服务

  打造专属服务机构。按照整体政务服务理念,由成都科学城管委会负责为岛内企业提供孵化期、成长期、壮大期三个阶段的定制化的专业化政策服务。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政务服务”,通过远程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一窗办理等方式,面向岛内企业提供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卫生、教育等方面的行政职权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和政策兑现事项办理;建立覆盖各项行政审批的电子要件库,将申请企业提供的审批要件实行唯一编码锁定,统一电子存档,在新区实现申请材料共享共用、一件多用;提升审批服务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用新的政务方式打造符合国际惯例的独角兽岛营商环境;探索推进在行业准入、商事登记、业务许可、内容审核、行业监管等重要环节的改革试点,加快市场准入制度创新步伐。

  搭建全球创新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新区搭建的独角兽企业俱乐部和美好生活服务APP大数据联盟的平台作用,促进各类独角兽企业在研究、培育、市场等方面协同发展;在独角兽岛创建独角兽联盟大厦,为拟在新区注册的独角兽企业提供专属的集群注册地址、专属会客厅和彰显荣誉的专属空间,打造全新的软性营商环境,使天府新区成为各类独角兽企业的家;以独角兽企业俱乐部和美好生活服务APP大数据联盟为载体,以企业参与为核心,创建独角兽大学,为企业提供新经济、未来组织、研发创造的平台。每年定期在新区举办全球独角兽企业发展论坛,为全球独角兽企业提供开放交流的平台,为新区企业提供专利、资本、制造、营销、技术对接的全球舞台,把新区赋能为全球投资界、学术界、产业界交汇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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