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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企申报

【通知】2022年六安市高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6/9     浏览次数:    
相信大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这个词都不陌生,申报高企好处多多,2022年六安市高企申报活动火热进行中,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申报2022年度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注意事项。阅读完本文的朋友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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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代理指导专员:19855108681(v同

一、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企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活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权属变更。

(三)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网的申报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内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须采用PDF格式;认定申请书须通过国网打印,且要保持条形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否则相关数据将不予采信;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县区。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县区、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分两批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我市各县区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13日和2022年8月12日。

以上就是申报2022年度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注意事项,有想要申报高企的朋友可以致电咨询。

政策指导专员:19855108681(v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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