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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所指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科技及信息服务、检测维修、工业和民用设计、人力资源及符合园区重点发展方向的其他生产性服务业。那么2022年江苏省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主体和申报流程是怎样的?申报类别又有哪些?奖励补助又多少?小编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咨询热线15656016537(可加v)。
一、苏州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主体
凡申报发展资金的单位和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且在园区依法纳税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项目申报单位与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3、项目申报及实施单位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4、申报企业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享受本细则租金或购房补贴的企业,在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
6、满足《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条件。
本细则所指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科技及信息服务、检测维修、工业和民用设计、人力资源及符合园区重点发展方向的其他生产性服务业。
二、苏州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2年6月30日前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财政专项资金平台--资金申报,进入“2022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专题,请按需选择需要申报的项目类型进入对应的表单进行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
三、苏州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类别
01、落户奖励
(一)申报要求
国际知名或全国优秀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落户园区,且落户一年内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
(二)扶持政策
1、新落户企业经营奖励
落户次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营业收入3%的奖励。奖励年限不超过2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2、用房补贴
对于租赁办公或生产用房的,给予房租一年全免一年减半的补贴;购买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按照房租一年全免一年减半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经营情况说明;
2、发展承诺书;
3、国际知名或全国优秀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相关证明;
4、房租补贴还需提供租房协议、租赁费发票、付款证明、房东证明;
5、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付款证明房产证。
02、经营奖励
(一)申报要求
上年度营业收入增加超过1亿元或上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超过50%的纳入服务业统计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扶持政策
1、上年度营业收入增加超过1亿元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增量部分1.5%的经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上年度营业收入增加超过5亿元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增量部分3%的经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上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超过50%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增量部分1.5%的经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原则上不低于40%的经营奖励资金由企业按规定奖励给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前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原则上不低于40%的经营奖励资金由企业按规定奖励给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承诺书(无格式要求,需盖公章)。
03、制造业服务化奖励
(一)申报要求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制造业企业在上年度承接服务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2、制造业企业剥离服务业务成立独立法人,上年度产生超过2000万元服务收入的。
(二)扶持政策
1、制造业企业承接服务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服务收入额1%的奖励,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人才奖励。
2、制造业企业剥离服务业务成立独立法人,上年度产生超过2000万元服务收入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体现2021年服务收入金额和类型的专项审计或年度审计报告;
2、对外提供服务的相关合同、服务收入凭证(境外收入的提供涉外收入申报单及银行收汇水单,境内收入提供发票及银行收入凭证。注:挑选部分大额的提供即可);
3、验资报告(制造业企业剥离服务业务成立独立法人的,提供最新验资报告)。
04、产业提升和品牌建设奖励
(一)申报要求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2021年参加权威评选比赛,获得国际知名评选的、省部级权威评选或全国权威行业协会评选的。
2、企业2021年获得国内认可、国际互认的检验检测认证许可的,例如CNAS、CMA、GLP等,仅限检验检测服务企业申请。
3、企业2021年主办或承办的设计论坛、设计赛事、设计高端培训等工业设计重大活动。
4、企业2021年为建设相关实验室而办理贷款。
(二)扶持政策
1、支持企业参加权威评选比赛。对获得国际知名评选的,每项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部级权威评选的,每项奖励10万元;对获得行业知名评选的,每项奖励5万元。原则上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由企业奖励给主创团队或个人。
2、对国内认可、国际互认的检验检测认证许可,对首次认证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扩项认证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3、对经认定企业主办或承办的设计论坛、设计赛事、设计高端培训等工业设计重大活动,按不超过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的1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4、为建设相关实验室而办理的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不超过50%贴息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第1条需要提供获奖文件、证书、奖牌与原则上不低于50%的奖励资金由企业奖励给主创团队或个人的承诺书(无格式要求,需盖公章)。
2、申报第2条需要提供新获批或扩项的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许可文件证书。
3、申报第3条需要提供活动相关材料(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及报道等证明文件)。
4、申报第4条需要提供实验室项目固定资产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协议、相关银行到款凭证、相关银行支付单据。
05、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发展
(一)申报要求
进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
(二)扶持政策
鼓励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经专家组评审认定的重大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投资或运营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平台相关材料(包括平台项目方案、资金使用说明等)。
06、鼓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申报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信用平台建设类: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应用等信用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申报项目为2022年以来开工,且在2023年底前完成;
2、产品创新应用类:开展信用惠企便民、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产品应用等,申报项目为2022年以来实施,且在2023年底前完成;
3、信用示范类:企业通过2021年度省/市级信用管理
示范企业认定。
(二)扶持政策
1、针对信用信息化平台建设和信用产品创新及应用项目,经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企业争创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并通过认定的,每家予以最高3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扶持政策第1条中的信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信用产品创新及应用项目需要提供项目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投资情况以及实施进展、项目目标及取得的主要成效)、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未完成的需提供,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投资额,投资明细,目前已完成投资情况和后续投入计划等)、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已完成的需提供);
2、申报扶持政策第2条需要提供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如公示、匾额、证书等);
07、支持特色服务业引导和孵化
(一)申报要求
经各功能区和产业载体初审后推荐的新落户特色服务业项目及新型国际贸易项目,报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或相关主管部门会审同意。
(二)扶持政策
每个项目每年给予20-100万元的孵化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项目签约协议。
以上就是2022年江苏州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主体、申报流程、申报类别和奖励补助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免费咨询和辅导热线15656016537(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