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欢迎光临本站 

陕西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2023年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8/10     浏览次数: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2023年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讲关于2023年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可加v),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代账、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等辅导规划。

一、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条件

(一)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二)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三)进口产品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四)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五)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六)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20万美元。

二、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并说明本企业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二)《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附件1)、《2023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2)、《2023进口贴息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及电子数据。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非中文版提供中文翻译)。

(五)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复印件或打印件)。

(六)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

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七)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或海关出具的《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确认通知单》,含确认书或通知单所附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核实产品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相关商品为零关税的证明材料;属于《目录》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需提交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定文件。

(八)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程序

有关中央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所属中央部门(机构),有关地方企业按属地关系向各市(区)商务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数据后联合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企业提交复印件材料时,商务和财政部门需核对材料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四、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时间要求

各市(区)必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按要求将有关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相应的电子数据分别报送省商务厅(一式二份)、省财政厅(表格电子版可与省商务厅联系人沟通索取),各地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