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淮北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更多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精益 求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技工强市建设中建功立业,根据《关 于印发淮北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21〕14 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更多高技能人才爱岗敬业、精益 求精,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技工强市建设中建功立业,根据《关 于印发淮北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法的通知》(淮人社〔2021〕14 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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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评定对象
评定对象为我市各行各业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各县区、 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适当 向女职工、少数民族、民营企业以及我市“五群十链”相关产业一线技术工人倾斜。
二、评 定名额
本届拟评定相城杰出工匠5名、淮北市技能大奖获得者10名,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最终评定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 )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在劳动年龄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 )相城杰出工匠申报条件
1、 从事相关职业(工种)10年以上;
2、 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
3、 系全省技术能手(含竞赛产生)或淮北市技能大奖获得者及以上;或者曾获得省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省级劳动模范、 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三八红旗手、省青年五四奖章、省级工艺美 术大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等称号之一;或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及以上;
4 、近 5 年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业绩。
(三)淮北市技能大奖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职业(工种)5年以上;
2、具备中级工(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技能水平);
3 、曾获得县区级(含)以上持能大奖、技术能手(含竞赛产生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劳模创新工作室带头人、首席 技师或市级(含)以上行业技术能手等称号之一;或者曾获得市 级 ( 含 ) 以上劳动模范、 五 一劳动奖章、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 备人选、 三八红旗手、工艺美术大师等称号之一;或者享受县区级(含)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 近5年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突出业绩。
(四)其他条件
1、 在市外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须在我市工作满1年且在创新创造、带徒传技、技能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方面取得新业绩,方可按规定申报。
2、具有超高技能和精湛技艺,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特别重大的突出贡献,可不受资历限制破格申报淮北市技能大奖。
四、 评定程序
( 一)申报。 "相城杰出工匠"和"淮北市技能大奖"由所在单位通选推荐,按隶属关系向县(区)人社部门申报,驻淮的央企、省属企业及市属企业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同一对象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已经获得"相城杰出工匠”和"淮北市技能大奖”、"相城杰出 工匠"和"安徽省技能大奖"及同类型荣誉省级以上称号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称号。
(二)初评。 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企业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依据《关于印发淮北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法的通知》 (淮人社〔2021〕14号)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 评,产生拟推荐的候选人,按规定公示后报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公室。
(三)评审。 经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公室复核后,提交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拟评定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四)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进行认定。
五、 材料报送
( 一)材料目录。 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向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公室报送 的纸质材料有:
1 、推荐对象简要情况汇总表(附件1);
2 、相城杰出工匠、淮北市技能大奖申报表 (表样分别见附件2、3,申报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3、 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二)报送要求。 县 (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附件5)制作上述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完整,填 写 准确,份数充足。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0月9日前报送市高技 能人才评定办公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材料电子版由县(区) 人社部 门、各有关单位打包发至邮箱。评定 奖励办法及相关申报表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
六 、奖励措施
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高技能人才评定办法的通知》(淮人 社〔2021〕 1 4 号 ) 有 关 规 定,对相城杰出工匠 、淮北技能大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和3万元 一次性奖励。
七、有关要求
(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并推行全市高技能 人才评定制度, 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新时代产 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要求;是弘扬工 匠精神,激励广大技术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快建设“五 宜淮北"的重要举措。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 视、广泛宣传,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本行业各 企 事业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积极申报。
(二)严格规范评定。 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高质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推荐的侯选人要切实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涉密单位、涉密 岗位人员申报的材料内容及申报程序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 请县(区)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按 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