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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征集遴选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0/18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多场景示范应用,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600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一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运营模式清晰、市场社会价值突出、具有较大推广意义的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咨询:18715034835
    一、征集范围
    围绕自动驾驶出租车、智慧公交、智慧物流、智慧环卫、智慧配送、智慧巡逻,以及矿区、港口物流等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征集一批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场景。每个示范应用场景具体方向详见《湖南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征集方向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或车辆提供方。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应用场景运营主体进行申报。

    2、场景应与智能网联汽车最新技术及应用紧密结合,对提升交通安全、出行效率、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等具有良好促进作用,充分体现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赋能,并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3、场景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架构、技术指标、可行的实施方案及路径、投资计划及明确的资金来源、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先进性及示范性分析等。相关技术、方案、产品等不得存在侵权行为。

    4、场景应为2022年1月1日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

    5、一个单位可申报一个或多个示范应用场景。

    三、组织方式

    1、请各市州工信局广泛宣传并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申报书》,申报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2、为充分促进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请各市州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和相关项目内容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含可编辑电子申报表及全部材料扫描版)提交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3、省工信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集中评估,择优遴选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按程序予以发布。入选典型示范应用场景名单的单位,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600号),在2024年及以后年度视场景建设情况和示范效果,择优予以奖励资金支持。

4、鼓励各市州积极对接及引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本次申报后,省工信厅视情况继续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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