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亳州谯城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入规、技改、专精特新等)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1/21     浏览次数:    

亳州谯城区制定了《谯城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谯城区的规上企业、技改、专精特新等都给予资金奖励,下面就来详细看看,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谯城区工业企业政策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政策适用范围

 

(一)在本区注册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在本区实施并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项目,设立在辖区内、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的创业创新基地和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支持工业企业进规模。对新进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补15万元(不重复享受)。

 

(四)支持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上台阶。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当年实现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企业,产值增速达10%(含10%)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当年实现产值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10%(含10%)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当年实现产值3亿元(含3亿元)~5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15%(含15%)以上,一次性奖励6万元;当年实现产值1亿元(含1亿元)~3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20%(含20%)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当年实现产值2000万元(含2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产值增速达20%(含20%)以上,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六)培育大品种。1中药饮片:对中药饮片企业单品种年生产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不包括委托生产企业2中成药配方颗粒、提取):对中成药企业单品种年生产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的奖励不包括委托生产企业3化药生物制药:对化药企业单品种年生产销售额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奖励不包括委托生产企业

 

(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改设备投资200万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已按照上级政策给予配套补助的项目除外);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设备投资应补助金额超出区级补助上线的较大技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专项资金享受技改设备补助。

 

(八)支持企业贷款融资。企业贷款300万元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5%以上的,给予贷款利息总额4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九)支持已投产企业扩大再投资。已投产企业因发展需要在原厂址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在完成原有规划建设面积(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且达到原约定投资规模(企业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设计通过市区规划部门审批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工业企业参加省、市、区统一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的国内各类展会的,给予不超过企业参展费用50%的资金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系列宣传的工业企业,广告推介费用除省、市补助外,剩余部分给予30%补助。

 

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主导制定制造业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获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三级达标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十二)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国家、省级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获得)国家、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

 

(十三)对上年认定获得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补。

 

(十四)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四、支持企业绿色、数字化、互联网融合发展和智能制造

 

(十五)支持工业企业节能环保。对上年认定获得省级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荐目录的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节水2000吨以上的,给予30/吨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节能500吨标煤以上的,给予300/吨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十六)支持工业互联网融合和数字经济发展。对当年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在3A4A5A的企业,择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给予1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给予20万元的奖补。

 

(十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建设、平台建设和场景应用。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云,对深度上云企业,按照上云总投入的15%择优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工业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与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开展对接,按照项目投资额15%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不重复享受)。支持以IPv6、工业PON5G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对改造良好的企业,给予总投资额的15%择优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不重复享受);对获评的国家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0万元的奖补;对省认定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给予100万元奖补,对省认定的企业级平台给予3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5G典型应用示范、标识解析应用示范、新模式应用示范、网络安全管理示范和优秀解决方案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市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5G+智慧应用”示范项目,择优分别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十八)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制造。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智能工厂,给予50万元的奖补;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照省市奖补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企业人才队伍素质提升

 

(十九)支持企业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参加各类素质提升培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参加省级以上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的生产或者经营类提升管理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商学院),给予培训费用30%的补助;参加省级以下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的生产或者经营类提升管理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商学院),给予培训费用60%的补助。

 

六、组织实施

 

(二十)成立领导组织。成立谯城区支持工业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经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药业发展促进中心)、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谯城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招商服务中心、人才工作服务中心、谯城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成员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二十一)规范资金使用。区经信局负责对奖补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全程监督并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可靠、安全、有效。区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筹集和拨付,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开展重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十二)强化资金监管。扶持资金从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并纳入区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区监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责令退回,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三)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为我区地方财力贡献的总额。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谯城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谯政秘〔202116号)自新文件施行之日起废止。

 

谯城区工业企业政策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