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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咨询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1/23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迎江区农业高质量发展,迎江区制定了《迎江区2023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最高给予100万的奖励,下面就来看看政策全文,有想要申报这些奖励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如何申请。

 

迎江区农业政策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政策内容

 

1.支持粮食生产。对当年新增再生稻面积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200元补助。

 

2.支持发展特色养殖业。对当年新建特色养殖基地(螃蟹、青虾、甲鱼、稻虾综合种养)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300元补助;对当年新建工厂化水产养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4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固定资产投入。对在本区内有特色种养基地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3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支持农林主体培育。对当年新增认定省、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林)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林)场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

 

5.支持品牌提升。对当年新增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的企业,每个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绿色食品续展,有机产品再认证的企业,每个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6.支持农产品展示展销。对当年参加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农林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的,每次分别给予省内参展0.5万元、省外参展1万元补助;对当年参加省部级展销会且获金奖的,每个获奖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

 

7.支持创新绿色金融投入。继续设立区林业经营主体信贷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深化“林长制”项目贷款融资,授权千年塔融资担保公司管理。风险补偿资金以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所发生的代偿金额为基数,根据资金情况,按照不超过10%比例进行风险代偿。

 

8.支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年新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林间道路和蓄水池等排灌设施的林业经营主体,经区级验收合格后,区财政给予砂石路(宽四米,含排水沟)每公里不超过1.5万元补助,蓄水池(每处不低于50立方米/100亩)等设施每处不超过1.5万元补助。

 

9.支持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开展林业碳票试点当年获得市级核准首发和交易的,按照实际交易额分别给予购销双方70%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当年开展零碳乡村创建获得认证的,给予创建工作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附则

 

1.在本区内从事农林生产、加工、经营及相关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属本若干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涉及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经营主体、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政策支持资金。

 

2.本政策奖补项目涉及用地必须符合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实行主管部门备案制,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对需政策性担保支持的企业,由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出具的相关承诺向担保公司书面推荐,担保公司按流程办理。

 

3.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兑现方式及约束规定等详见实施细则。

 

4.政策申报企业及法人相关信息需纳入惠企通平台审查范围,防止出现虚假申报、多头申报、重复享受、法人失信、欠税等问题。

 

5.亩均评价结果运用到政策第4条。

 

6.本政策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执行期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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