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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储备库暨开展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2/2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和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35要求,决定择优评选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申报对象

供应链服务平台指的是基于供应链协同管理需要,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的集采购、物流、仓储、配送、售后、金融、信息、品牌等供应链全环节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线上平台。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响应速度。供应链服务平台的实际建设运营企业是申报单位,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是申报监管责任单位,共同对申报平台及相关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责。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在安徽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2.申报的供应链服务平台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一是上下游覆盖范围广、入驻会员数量多、整体运营情况好,集聚上下游各类会员100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性,收取实际服务价款或有明确的盈利模式;二是服务功能全、服务质量好,可提供集中采购、物流分销、仓储管理、配送、售后、金融、信息、品牌营销等多样化服务。三是在数字化、智慧化、信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方面具有行业领先性、前瞻性,提供创新性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企业组织效率、降低企业物流等运营成本。

 

三、申报要求

 

按照“免申即享”的相关要求,本着“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的考虑,组织实施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组建储备库。由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组织推荐创建意向单位自主填报申报表参考附件12,1228日前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及平台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将审查通过的意向企业及相应的平台反馈各市。

 

2.正式申报。由审查通过的意向企业根据本通知创建要求,结合实际细化申报表附件2,着力阐述平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作用发挥、创新优势、社会影响以及发展规划和目标等;介绍已有推广效果良好的供应链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及对产业链供应链高效、稳定、安全带来的实效。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后,于110日前将请示文件和正式申报表参考附件12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贸易和服务业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广泛深入全面摸底,按照梯队培育的原则,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相应平台开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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