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合肥高新区开展跨省(市)迁移专精特新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有关规定及省经信厅《关于做好跨省迁移专精特新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跨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有关规定及省经信厅《关于做好跨省迁移专精特新企业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跨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代账、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推广等辅导规划。
一、线上提交重大变更申请请2023年跨省(市)迁移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迁入和迁出),及时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同时联系企业原注册地经信部门审核。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一)跨省(市)迁移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对于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简单更名申请(详见省经信厅2021年6月7日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工作的通知》
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申请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附件1-附件3,一式两份,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跨省(市)迁移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于已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注册地变更并迁入我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参照2023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要求,需核查迁入企业是否达到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并按照附件4所列清单,提交企业纸质佐证材料(一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及跨省(市)迁移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核查信息表(附件5、附件6、附件7),明确提出是否保留称号意见,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室。
附件2简单更名申请佐证材料清单
1. 自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起所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含名称、地址、组织形式(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佐证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2. 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或牌匾复印件(外地迁入合肥市的“小巨人”企业提供)
附件4跨省(市)迁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跨省(市)迁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原注册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基本信息页面截图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5.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6.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7.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8.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9.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10.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11.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12.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13.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4.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5.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6.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7.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8.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设置目录和页码,书脊处注明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