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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2024年湖南老字号申报流程、材料指南
2024年湖南老字号申报流程、材料合集如下,湖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一、名称
湖南老字号HunanTime-honoredBrand
二、定义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
三、认定范围
湖南省境内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
四、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所需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
2.商标局认定的商标;
3.资本情况;
4.经营情况;
5.管理情况;
6.历史传承情况;
7.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8.申报单位承诺;
9.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六、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湖南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如实填报“湖南老字号”申报书,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二)初步审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拟认定湖南老字号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调查鉴别: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调查与鉴别,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之后行文报省商务厅。
(四)专家审查: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设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五)认定公示:省商务厅在门户网站对拟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实名向省商务厅提出异议申请。
(六)作出决定:拟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认定为“湖南老字号”。
七、动态管理
(一)被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须每年4月底前向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4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
(二)被认定为“湖南老字号”的单位因单位名称变更、转制、重组等原因,需要变更主体的,向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报告、变更表以及变更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对变更行为负责。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变更材料审查无误后,报省商务厅审定。
(三)湖南老字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建议省商务厅暂停其使用“湖南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
1.未按要求报送企业经营情况,经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醒后3个月内仍未报送的;
2.企业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
3.因故被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约谈,未按时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力的;4.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省商务厅认为确有必要的,作出暂停其“湖南老字号”标识及牌匾使用权的决定,并责令其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认为整改到位的,作出撤销暂停“湖南老字号”
标识及牌匾使用权的决定。
(四)“湖南老字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建议省商务厅将其移出“湖南老字号”名录并收回“湖南老字号”称号使用权和牌匾:
1.企业破产清算、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超过三年不开展经营活动的;
2.丧失老字号注册商标所有权及使用权的;
3.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4.以欺骗或不正当手段骗取“湖南老字号”示范称号的;5.其他不符合“湖南老字号”基本条件的。
省商务厅认为确有必要的,作出将其移出“湖南老字号”名录并收回“湖南老字号”称号使用权的决定,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企业持有的“湖南老字号”牌匾自动失效。被移出“湖南老字号”名录的,自移出之日起,相关企业和品牌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湖南老字号。五年内无其它不良记录和行为,且已肃清不良影响的,可重新申报湖南老字号。中华老字号被商务部撤销的,自动失去湖南老字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