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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地区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4/15     浏览次数:    

根据《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管理办法》(六开管〔20246号)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以下简称“管委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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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2024630日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管委质量奖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并在区内实现纳税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区内外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内容,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1要求。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材料4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申报组织应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一办区522室)。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所有材料)一份。

(三)审核推荐:管委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630日前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组织提交材料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管委质量奖”是管委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管委要求,评选工作要围绕“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发展目标,坚持“简化程序、抓住关键”原则,精准筛选识别。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本地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项目推荐上来。

(二)加强培育。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管委质量奖评选申报工作,加强精准培育,引导更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切实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三)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

严格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管委质量奖评选、评审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可以向管委质量主管部门或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投诉举报,由其按规定调查核实并处理。

 

附件2

2024年度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填报说明

1、管委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和实证性材料组成。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

2、申报表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释部分。需按年度填写的内容系指2021—2023年连续三年的指标。未明确时间要求的数量指标填写2023年情况。表格篇幅不够时,应在不变动内容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或另加附页。所有未填之项要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3、组织概述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撰写,限3000字以内。

4、自评报告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层面用数据、事实和图表进行说明。部分内容可互相引用,但应说明。需要追溯的内容限2021—2023年内,无追溯的内容只说明2023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50000字。

5、实证性材料包括:组织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组织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实证性材料具体清单如下:

相应资质和证照复印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验收)证书复印件(证书覆盖范围应与申报主体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统计部门出具的2021—2023分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包括2021—2023分年度的纳税额及遵守税务法律法规情况。

区统计局或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出具的行业位次证明(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和纳税总额两项指标在区内同行业排名情况)。

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有出口业务的企业)。

●2021—2023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021年以来区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质量品牌荣誉证书复印件。

环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以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证明和2021—2023年分年度的环境监测报告各一份,对环境明显无影响的行业可不提供。

主营业务被法律法规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证明。

制造业企业提供2021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产品实施的所有含监督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工程、服务业企业提供2021年以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企业工程/服务项目实施的所有含监督性质的检查(抽查、巡查)结果复印件。

首席质量官及专职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人员清单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顾客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和员工满意度测评分析报告。

生产企业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封面复印件,工程和服务企业列出主要执行标准和管理制度清单。

●2021年以来参与社会捐助等公益事业的证明材料,以及疫情期间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证明材料。

以上为必须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对不能提供项目,应逐一作出解释说明。

下列为补充性证实性材料(不限于),申报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复印件。

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采标证书复印件。

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联盟标准证明材料。

区级以上计量确认证书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

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

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复印件。

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证书复印件。

●2021年以来获得的区级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能够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经营业绩和社会影响的其它材料。

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材料。

申报组织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


申报企业声明

本企业郑重声明:

1、遵守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评审的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

2、所提交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愿接受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同意最后公布的评审结论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有约束力。

4、正确宣传所获得的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质量奖荣誉。

5、在获奖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公开和推广本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方法和经验(商业秘密除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管委质量奖宣传推广和应用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组织印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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