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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对象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4/24     浏览次数:    

2024年恩施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对象如下,恩施州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2024年恩施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对象如下,恩施州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针对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州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三)创业培训

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大学生可申请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根据不同的创业阶段,分别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等培训课程),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四)场租、水电补贴

对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入驻孵化器的创业实体,给予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用补贴,对每平方米每天场租、水电费用不足1元的据实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学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评审通过后提供5万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

针对单位、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就业见习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补贴,对见习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给予企业补贴部分不与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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