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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2023年现代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对象、申报方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5/6     浏览次数:    
东湖高新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科创金融、新消费、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开展2023年度现代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工作,有关申报内容如下,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东湖高新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科创金融、新消费、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开展2023年度现代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工作,有关申报内容如下,东湖高新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免费咨询热线:1870983457818186061490v同)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内,主要从事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科创金融、新消费、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且在政策支持期间在东湖高新区内持续经营、依法纳税入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支持周期

支持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注册

申报企业访问光谷i企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线上综合平台,鄂汇办账号登录或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企业,用已有账号直接登录)。

(二)线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光谷i企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线上综合平台,根据页面提示(首页-政策匹配)进入政策申报页面,选择服务业政策,按页面步骤进行填写,上传相关材料附件,填报完成后核对企业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

四、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时间为5月6日(周一)12:005月31日(周五)18:00,系统于申报时间截止时关闭,逾期将无法申报。

五、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奖励的企业均需填报附件1.0《2023年度现代服务业奖励补贴申报表》,各具体项目还应一并填报下列材料:

(一)申领人才薪酬补贴的企业,需填报附件1.2《人才薪酬补贴申报明细表》。

(二)申领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奖励的企业,需填报附件2.1《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奖励申请表》。

(三)申领新引进落户企业奖励的企业,需填报附件2.2《新引进落户企业奖励申请表》。

(四)申领自持房产补贴的企业,需填报附件6.1《自持房产补贴申请表》。

(五)申领楼宇突出经济贡献奖励的企业,需填报附件7.1.1《楼宇突出经济贡献奖励申请表》、附件7.1.2《楼宇入驻企业清单》。

(六)申领楼宇招商引企奖励的企业,需填报附件7.2《楼宇商引企奖励申请表》。

(七)申领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奖励的企业,需填报附件8《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奖励申请表》。

(八)申报推广新服务应用场景的企业,需填报附件9.1《东湖高新区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征集表》、附件9.2《东湖高新区应用场景能力清单征集表》。

同时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其他所需的附件材料。

七、特别说明

1.申报小进规线上经济总部经济的企业,本次无需提交材料,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按照市级文件要求另行申报。详情请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微服务业企业进入规模服务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规〔2021〕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线上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0〕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1〕16号)。

2.同一支持对象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已获得一事一议办法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3.对母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已享受一事一议办法的拟申报单位,应提交该办法的具体协议文件,以核定是否具有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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