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9月17日 星期二,欢迎光临本站 

四川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标准、质量奖!成都锦江区促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资助政策申报资助补贴和认定条件材料、时间细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8/5     浏览次数:    
讲讲成都锦江区促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资助政策申报资助补贴和认定条件材料、时间细则,详情如下,有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讲讲成都锦江区促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资助政策申报资助补贴和认定条件材料、时间细则,详情如下,有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夯实质量基础,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关于构建“1+3+3”产业体系的产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鼓励机构制定标准:支持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获准颁布实施的机构。

  (一)申报主体

  注册、统计及税收关系均在锦江区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1.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上三项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并获准颁布实施的机构。

  2.标准发布日期应为申报时的上一自然年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

  (三)申报资料

  1.《锦江区推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下同);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及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同时标准已出版的,提供标准封面和前言的有效复印件;标准未出版的,提供标准发布单位的相关文件、公告等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制定项目需提供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下同);

  6.企业信用报告(需加盖公章);

  7.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助标准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上三项起草单位排名前两位)、地方标准(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并获准颁布实施的机构,分别给予每项标准50万、20万、10万、8万元一次性资助。对主导修订上述标准并获准颁布实施的机构,按上述资助额度的30%给予资助。同一机构每年制(修)订标准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

  二、鼓励机构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并验收合格的机构。

  (一)申报主体

  注册、统计及税收关系均在锦江区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并验收合格。

  2.试点验收通过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后。

  (三)申报资料

  1.《锦江区推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资助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及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立项公告和试点示范项目验收合格的正式文件;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企业信用报告(需加盖公章);

  7.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助标准

  对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并验收合格的机构,分别给于每个项目20万、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三、鼓励机构提升质量基础:支持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质量奖及首次获得提名奖的机构。

  (一)申报主体

  注册、统计及税收关系均在锦江区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质量奖的机构,首次获得提名奖的机构。

  2.获奖日期为2023年1月1日(含)之后。

  (三)申报资料

  1.《锦江区推进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资助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及近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质量奖,首次获得提名奖的批复文件、证书、奖牌等证实性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企业信用报告(需加盖公章);

  7.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资助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质量奖的机构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一次性资助;对首次获得提名奖的机构,按上述资助额度的50%给予资助。

  四、项目申报事项

  1.申报单位通过“锦彩企成”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初审→区市场监管局复审→通过“锦彩企成”平台通知审核结果→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报区财政局申请资金兑付。

  2.每年9月底前,由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发布申报工作相关信息。

  五、其他

  1.每年9月底前,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发布申报工作相关信息后,通过多方途径梳理辖区符合申报标准的企业,主动联系企业,辅助企业申报。

  2.本实施细则奖励实行快审快兑。

  3.该实施细则由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4.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