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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2024年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免费咨询(代办):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件
组建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是在安庆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已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申请建设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1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00万元。
(三)拥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及开展技术研发和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50万元)。
(四)研发中心固定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50%。
(五)依托单位在近三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在其申报领域拥有5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3.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
4.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任务的。
(六)研发中心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可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七)依托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拥有筹措研发中心建设运行资金的能力,能够支撑保障研发中心可持续运行。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并向所在地(县、市、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推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科技部门负责核实企业申报资格,依据《认定办法》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场地设备、自主知识产权、财务运行情况、是否重复建设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开展现场考察及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等),依据审核结果,11月20日前行文上报研发中心受理、审核工作情况和推荐认定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研发中心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公章)至市科技局。
3.复核确认。市科技局对各地科技管理部门报送的研发中心推荐名单开展随机抽查,经复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认定。
三、申报材料
1.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
2.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以及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B103表”等企业营业收入证明。
3.提供申报书附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2024年安庆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认定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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