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月9日 星期四,欢迎光临本站 

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质量奖、标准奖励!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补贴和材料流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1/7     浏览次数:    
质量奖、标准奖励!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补贴和材料流程、截止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质量奖、标准奖励!2024年度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补贴和材料流程、截止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的企业和单位(有特定要求的在具体条款中注明)。有失信行为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单位除外。

二、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流程

申报备案单位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填报各项目情况统计及备案表,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初审后公示免申即享名单,具体要求及程序严格按照合肥高新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管理办法、合肥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规定执行。

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备,市场监管局于每年征集全区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扩展、质量品牌等情况,根据征集情况,通过管委会网站公示上一年度园区单位参与各项目备案清单,并予以兑现。

三、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奖励补贴及政策条款

(一)17-1:鼓励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拓展

企事业单位当年取得(含扩项、新迁入)CMA资质,且能力参数首次达到50、200、500、1000项的,分别给予3万、5万、10万、25万元的奖励。企事业单位当年取得(含扩项、新迁入)CNAS资质,且能力参数首次达到30、100、300、500项的,分别给予3万、5万、10万、25万元的奖励。

(二)19-1:鼓励企业主导标准制定

对主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得到国标委认可的,分别奖励200万元、20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三)19-2:加强标准试点示范引领

对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或标准化试点示范相关项目通过验收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19-3:鼓励标准创新贡献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且排名第一的,奖励100万元;当年获得安徽省标准创新贡献且排名第一的,奖励20万元。

(五)19-6:增强企业质量品牌意识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高新区科大硅谷质量奖组织奖及个人奖、安徽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及10万元、3万元。

四、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认证机构批准文件,以及能力参数附表;

3、国际标准原文及中文翻译件、我国牵头制修订的国际标准清单,公示链接;

4、国家、行业标准原文、国家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链接;

5、相关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证书等,公示链接。

标准实施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国际标准以国标委出证明时间为准。(材料详见附件)

五、合肥高新区标准化等政策项目备案申报其他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申报主体须配合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查验,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电子版备案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名称规范。于1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文件压缩包按照“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格式命名)发送合肥高新区市场局质监科邮箱。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