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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材料!2025成都市各地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流程时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2/11     浏览次数:    
根据第二批2025成都市各地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补贴材料及申报条件流程、时间类型等内容解读,具体分为生产类、奖励类和贴息类。申报时间将截止到2月20日12:00还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根据第二批2025成都市各地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补贴材料及申报条件流程、时间类型等内容解读,具体分为生产类、奖励类和贴息类。申报时间将截止到2月20日12:00还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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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各地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时间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第二批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工作,请按照《2025 年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指南(试行)》要求,于2025年2月20日12:00 前将产业发展类项目及林业贷款贴息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公园城市局。地址: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东7楼716室。

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指南(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成都市都市现代   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和助力“天府森林四库” 建设,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的申报工作,按照成都市林业改革发展   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设立的相关情况,特制定本指南。自发   布之日起,有效期暂定两年。

一、支持方向

参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文件对成都市都市现代林业产业 发展方向和布局的相关要求,推动“天府森林四库”建设,以林业 增效、林农增收为方向,依托森林、绿道、公园绿地等场景,重 点支持花卉园艺、竹产业、木本油料、林草中药材、林下经济、 森林旅游康养等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态价值有效转化的产 业方向。

二、申报类型

具体分为生产类、奖励类和贴息类。

三、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要求的在成都市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企 (事)业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农)场、 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良种审(认)定、植物新品种认定允许 以自然人的名义申报〕。

四、申报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择优选项。以通过项目实施加快主导产业 发展作为选项重点,按照“优先选择林业主导产业的项目,优先选 择产业发展最急需的项目,优先选择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的原则, 选择一批市场潜力大,预期效益好,对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林农 增收和就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二)引导投入,计划管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项目业 主单位为投入主体,充分发挥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 作用。项目扶持的建设内容,必须按照批复方案的预期目标实施。

(三)严格审核,绩效管理。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区(市)县林业产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 格审核,并对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科学评估,定期督导检查项目 实施情况。市公园城市局在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市级验收等各  项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组织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五、生产类

(一)负面清单

存在以下条件之一的,不支持申报:

1.项目申报内容曾获得中央、省、市、区(市)县财政各类 专项资金补贴。

2.项目申报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或存 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3. 申报项目开工时间早于申报前两年的1月1日,计划完工 时间晚于项目资金下达次年的11月30日。

4.项目用地和资金尚未落实。

5. 申报主体未在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登记注册,或虽完成登 记注册但运营不满两年。

6.申报主体在申报当年存在严重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含往 年未修复的信用信息)。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具体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林产业基地培育、林产 品生产加工、“林 业+”三产融合、花卉园艺、标准体系构建。申报 主体以其中一个为主要类别,从以上选项中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别 申报,要求同一申报主体支持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林产业基地培育

(1)新改建基地项目。在选址符合林地保护利用和耕地保护 要求的前提下,新增或改造提升木本油料、林草中药材、竹产业 规模化、标准化基地项目。要求四至界限清晰,为人工栽植,原 则上新改建基地整体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亩。具备必要 的电力、交通、排灌设备设施,主要使用审(认)定良种、乡土品种、道地品种、新优品种。

(2)林下复合经营项目。在选址符合林地保护利用和耕地保 护要求的前提下,以林业产业基地为主要载体,以林菌、林药等 模式发展林下种植项目,主要使用审(认)定良种、乡土品种、 道地品种、优良种源、新优品种;以林禽、林畜等模式发展养殖 项目,有效提升林地经济价值。要求四至界限清晰,原则上基地 整体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100亩,具备必要的电力、交通、 排灌、水槽食槽等设备设施。

2.林产品生产加工

(笋)材、林草中药材、木本油料、花卉等符合林产品的 初级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主要支持产地保鲜冷藏、烘干、生产 线引进,以及基质生产、机器设备购置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内容。

3.“林业+”三产融合

依托成都市特色生态资源,具备一定产业发展基础的经营主 体发展森林康养、科普教育、文化体验、消费场景等“森林+”生态 产业,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品牌塑造,有效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消费促进、农民增收,路径清晰且效果明显的项目。

4.花卉园艺

(1)特色苗木基地建设。在选址符合林地保护利用和耕地保 护要求的前提下,对花卉苗木老旧种植基地实施改造提升,重点 围绕苗木基地提档升级,打造高品质苗木生产基地、名优种苗生 产基地、盆景盆花生产基地等特色苗木基地。

(2)花卉园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气调库、冷藏库等冷链物 流配套设施建设、进出口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现代化花卉交易市 场、“一站式”花卉园艺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花卉交易信息服务 平台、电商销售平台搭建和网点打造项目等。

(3)花木产区景区化改造。花卉观光、植物编艺、盆景创意 等花木基地景观化景区化,将科普教育、园艺体验融入现代花卉 苗木培育、销售和生产各个环节的花木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5.标准体系构建

(1)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搭建项目。以实现“生产 信息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产品质量可追溯、主体责任可追 究”为目标,积极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全程化的项目,如中药材 GAP 种植基地培育项目。

(2)种子、种苗繁育推广项目。温室大棚、育苗中心建设, 以及种苗组培快繁、人工杂交等科研项目,主要开展木本油料、 林草中药材优良林木种苗及花卉苗木繁育技术的推广示范。

(三)补助标准

1.基地培育类项目。新建木本油料、林草中药材基地,以及 新增林下复合经营项目分别按最高12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改建基地按最高6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贴;竹产业新建基地按最 高8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贴,改建基地按最高400元/亩给予一 次性补贴。其他附属基础设施设备的补助金额不超过投资规模的 30%。

2.其他生产类项目。参照项目符合申报范围的投资规模给予 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规模的30% ,补助上限 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五)申报流程

市公园城市局在局官网发布申报指南—申报主体编制申报 书,向区(市)县林业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市)县 林业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市公园城市局 产业处组织开展评定工作(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形成扶持建议 名单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在局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形成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由市财政局向区 (市)县下达资金扶持计划。

(六)过程管理和验收

扶持计划下达后的作业设计编制、过程管理、验收、资金拨 付等具体要求在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中另行规定。

六、奖励类

(一)支持内容

1.地理标志产地范围位于成都市,近两年获得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且申报期截止仍有效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厂等)场所位于成都市,近两年获

得绿色食品认定且申报期截止仍有效的,最高给予3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厂等)场所位于成都市,近两年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且申报期截止仍有效的,最高给予3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若连续三年(或以上)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且申报期截 止仍有效的,最高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区域试验结果证明经成都市域范围内林草主管部门同意申 报,近两年获得省级、国家级良种审(认)定且申报期截止仍有 效的,分别最高给予5万元/个、1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该项 同一主体最高获得30万元奖励。

4.审(认)定证书中体现适宜成都市范围内的种植内容,作 为品种权人(含共同品种权人)近两年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证 书且申报期截止仍有效的,最高给予5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

5.近两年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 分别最高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近两年新认定为规 上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

(三)申报流程

市公园城市局在局官网发布申报指南—申报主体编制申报材 料,向区(市)县林业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市)县 林业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市公园城市局 产业处形成扶持建议名单并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在局官网进行公

(5个工作日)—形成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 定—由市财政局向区(市)县下达资金扶持计划。

七、贴息类

(一)贴息规则

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方式,各区(市)县林业产业主 管部门于申报当年3月1日(具体以市公园城市局通知为准)组 织申报上一年度林业贷款贴息,年内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月数计 算贴息。符合条件的第一产业贷款全额贴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 业贴息率为年利率3% ,若实际银行贷款利率低于3% ,则按照实 际银行贷款利率的90% 进行贴息。每个申报主体当年贴息总额不 超过100万元,原则上每笔贷款连续贴息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4、附件5)。

(三)申报流程

1.区(市)县林业产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 的林业贷款贴息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 性,以及贴息内容符合耕地保护要求负责。

2.市公园城市局收到区(市)县林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 的项目申报书后,形成扶持建议名单后在局官网进行公示(5个 工作日)。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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