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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武汉市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6/22     浏览次数: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2〕52号)要求,我市组织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和《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2〕52号)要求,我市组织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一、申报范围

各区经信部门按照工信部企业函〔2022〕133号及鄂经信办函〔2022〕52号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自愿申报。

二、申报准备

此次申报工信部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同时进行,企业需在6月21日至6月28日工信部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完成申报,并同时准备线下资料。

申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填报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准备相应佐证材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版2份与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另2份申请书单独装订。

参加第一批复核的企业填报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准备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8,供参考),将2份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合订成册。

三、工作要求

各区经信部门要广泛动员发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同时,对企业填报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汇总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企业初审推荐表,连同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资料,于6月28日前交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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