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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铜陵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开始,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技术改造、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洁净厂房、集成电路、机器人项目等。下面来看看申报指南(条件+材料+条款),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铜陵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范围
一、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1、一般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A、申报项目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当年设备投资150万元(不含税)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备案或核准投资额为准,分期建设的项目需要在项目投资备案或核准文件中有相关说明;
B、申报项目应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且项目类别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C、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外商投资项目必须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2018年版)》;
D、申报补贴的设备必须是为本项目购置的生产经营用设备(不包括企业交通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非生产经营用设备),自制设备和已享受过本政策补贴的本地企业转让设备不得申报;
E、本政策奖补的设备计价,只按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计算奖补,单纯安装工程费、改造工程费发票不纳入奖补范围。进口设备只包括设备买价,其他税费一律不计入奖补范围;
F、企业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设备,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应的设备发票,以2021年实际支付的设备融资租赁费(不含税设备本金,不包括融资服务费或利息)计入应补投资额,到合同期满,累计应补投资额不超过融资租赁合同的不含税设备本金。
(2)申报材料
A、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基本情况、建设周期、技术工艺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市场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B、项目备案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纳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范围证明材料、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
C、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D、技术改造的设备投资相关证明(设备清单、发票扫描件、购置合同、安装图片、进口设备报关单等)。
2、机器换人项目
(1)申报条件
2021年购入机器人(≥3个自由度)等设备投入资金在50万元(含税)以上的企业机器换人项目。
(2)申报材料
A、机器换人项目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B、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3个自由度)等设备清单;
C、购入工业机器人(≥3个自由度)等设备资金证明(购买合同、发票、照片等)材料;
D、资金申请表;
E、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F、承诺书。
二、鼓励工业企业上台阶
3、市“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免申报)
4、“单项冠军”项目(免申报)
三、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
5、“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龙头企业配套采购本地中小企业产品”项目
(1)申报条件
2021年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的企业、采购本地中小企业产品新增采购额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中标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2)申报材料
A、2021年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采购本地中小企业产品生产智能装备项目、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的实施报告,包括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及实施情况,项目投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有关项目资金投入等有关附件材料;
B、资金申请表;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D、承诺书。
6、“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省以上质量标杆企业”项目(免申报)
7、支持企业参与军民融合项目
申报条件
(1)“军工四证”补助申报条件
我市企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制造生产,对上年度新获得军方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军工四证”,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备案)证和武器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2)专项资金配套奖补申报条件
我市企业(单位)新获得上年度省级军民融合专项资金补助。包括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省军民融合引导资金、省经济贯彻国防要求重点项目、省军民科技协同创新重大项目、重大计划、重大工程等省级军民融合奖补专项资金。
(3)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申报材料(盖章,一式三份)
A、书面申请。
B、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相关批文或证件复印件。
C、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D、企业真实性承诺。
四、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
8、“软件企业上规模”项目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软件企业。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软件产品开发、应用及效益情况;
C、企业营业执照;
D、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E、承诺书。
(3)支持方式
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五、推进工业绿色制造
9、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2021年度已建设完成的年节能量300吨标煤及以上的工业节能项目(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D、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E、项目主要投资发票;
F、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G、项目节能量测算报告;
H、项目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鼓励矿山企业关闭退出
10、“矿山企业关闭退出”项目(免申报)
11、“矿山企业关闭退出追加奖励”项目(免申报)
七、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2、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项目(免申报)
13、“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购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免申报)
A、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B、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项目
C、购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
八、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
14、支持集成电路上市企业落户(免申报)
15、支持集成电路投资项目建设
(1)申报条件
总投资达到300万元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及运维类项目以及总投资达到3000万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类项目,对2021年度设备投资进行奖补。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
C、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D、承诺书;
E、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情况等);
F、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
G、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发票等。
(3)支持方式
按照设备采购额的15%给予补助,关键进口设备在原有补助基础上再提高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本地现有集成电路企业适用此条款。
16、支持新产品设计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参加MPW项目(多项目晶圆项目,含单企业MPW),统一设计型号首轮流片、再次流片、工程流片。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
C、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D、承诺书;
E、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新产品研发情况等);
F、首轮流片、再次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材料;
G、首轮流片、再次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包括产品主要功能、技术指标、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等);
H、首轮流片、再次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证书(布图登记证书或其他与之相关的授权专利)。
(3)支持方式
统一设计型号首轮流片、再次流片分别按50%、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工程流片按照型号产品掩膜版制作费用或首轮流片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7、支持洁净厂房建设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集成电路企业建设百级、千级、万级洁净厂房。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
C、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D、承诺书;
E、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F、厂房建设可行性报告、建设实施方案、承建合同、施工图纸、建设支付发票、竣工验收及相关标准规范文件材料;
G、生产车间洁净度达到百级、千级、万级净化等级及其实际面积等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百级、千级、万级洁净厂房每平方米分别补助800元、500元和300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8、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园区或集成电路企业新建公共服务平台。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
C、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D、承诺书;
E、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平台建设基本情况及运行工作报告、相关资质和服务业绩等);
F、关键设备及工具清单、购置合同及发票等;
G、项目建设相关批准文件及取得的相关资质证照;
H、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对新建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项目设备采购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9、支持本地产品销售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首次采购我市自主研发生产的芯片、装备、材料等产品的本地企业。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
C、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D、承诺书;
E、2021年度采购清单、采购合同及发票;
F、采购产品情况说明。
(3)支持方式
按照年采购金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企业新增税收奖励(免申报)
21、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成功并购市内外非股权关联企业,并购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A、资金申请表;
B、企业营业执照;
C、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D、承诺书;
E、新设立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变更情况;
F、重组前原企业实际控制人证明材料;
G、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及股权交易合同;
H、兼并重组后形成的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按照并购资金的5%给予并购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2、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免申报)
铜陵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程序
(一)政企通平台项目
1.免申报项目。由项目单位于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2.其他部门审核类项目。由市发改委归口管理的“审核类”项目,项目单位于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铜陵政企通”平台申报。
市民促局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推送政策,
(二)工业转型升级平台项目由市经信局归口管理的“审核类”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县区经信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和财政局申报,中央、省、市属企业通过市经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县区经信局、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会同县区财政部门于2022年7月25日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承诺书,同时提供电子版。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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