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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专利侵权怎么维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24     浏览次数:    

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的专利权人的权利被侵犯了该怎么办?申请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如何预防后期专利被侵权的情况?以下为您分享,同时欢迎您随时咨询交流专利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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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

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中国的专利律师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因为中国的专利律师熟悉中国的法律,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以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然后,专利权人还应对自己的中国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

因为,根据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专利局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审,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进行实审,只进行形式审查。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发明专利,对其专利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可以不进行分析,只要检查一下年费是否缴纳,专利是否有效即可。而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必须认真进行专利三性分析。只有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具有专利性,确实是有效权利的前提下,才宜对专利侵权者采取行动。否则,一旦对方向中国专利局对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就会因缺乏专利性而被宣告无效。

最后,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索要赔偿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通俗一点来讲,专利侵权行为就是被人就某项技术(也叫发明创造)申请,经确认后,国家专利局授权这项专利,而行为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处于商业目的应用了该项技术,有没有经过权利人同意,这就是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特征通常表现为:

1、实施行为发生在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2、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4、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5、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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