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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优惠政策及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
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优惠政策、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流程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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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优惠政策
1、市科技局对纳入统计范围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实行绩效评价、统计监测和动态管理。对运行高效、发展良好的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2、市科技局根据服务环境、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分别建立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绩效评价,评价优秀的按照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1、运营机构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京市内注册并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3、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办公场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
4、已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不低于6家);
5、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6、应具备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自主设立面向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签约合作不少于1家在基金业协会或省级(或副省级)以上发改部门备案的投资机构(包括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等备案机构),帮助创业团队和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不少于1项;
7、能够向创业者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科技中介、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育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围绕我市“4+4+1”主导产业,以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医药与生命健康、软件、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为重点,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聚焦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且该领域内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数占众创空间内所有入驻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总数的50%以上;
2、与1家以上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或与科研院所、高校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能借助合作主体的科研与制造能力、管理与市场渠道资源,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新业务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
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
1、市级众创空间申报书;
2、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众创空间正式运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众创空间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孵化场地情况表及其证明文件;
7、孵化资金情况表及其证明文件;
8、众创空间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及其证明文件;
9、创业导师情况表及其证明文件;
10、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及其证明材料(专业化众创空间必填);
11、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情况汇总表及其证明材料。
南京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流程
1.在线咨询:15005600923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