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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项目申报优惠政策及申报对象条件和申报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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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项目申报优惠政策
以精神奖励为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联合发文表彰,颁发奖章、证书。通过多种形式的媒体和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获奖人员先进事迹,择优作为政协科技科协界别委员、推荐省部级有关科技奖项的人才储备。
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项目申报对象
在南京地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科技人员均可参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已获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参评。
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项目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在南京工作两年以上;
3.科技成果以近五年(2014-2018年)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南京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在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性人才。
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项目申报材料
1.《第十三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表》;
2.《候选人事迹摘要》;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4.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2寸彩照)。
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项目申报流程
1.在线咨询:15005600923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