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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时间、要求、方式细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2/7     浏览次数:    
本文将为大家带来湖北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时间、要求、方式细则,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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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领域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六基”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属于我省或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二、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培育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精准性,把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提高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当地符合条件企业进行申报。

(二)加强梯度培育。各县市区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三)加强精准服务。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以及“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强化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的上市培育。创新服务方式,携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主动对接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培育一批“小灯塔”样板工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宜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要求、时间、方式

(一)申报要求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为全国统一的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和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登录培育平台填报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2.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3.对于已列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二)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

1.推荐和初核。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附件1),经市县两级经信部门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上报省经信厅。

2.审核公布。省经信厅组织对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公告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三)申报方式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2月27日-3月5日期间上传。

(四)其它要求及事项。

1.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附推荐汇总表),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各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中小企业科。2.按照《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启动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形成与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有机衔接的梯度培育,各县市区将需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推荐文件及企业的申报资料报中小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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