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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早知道!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申报条件程序、时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0/17     浏览次数:    
四川省的家人们注意了!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你还不知道吗?赶紧来看看吧!如果你对申报不清楚或者没把握以及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加紧时间联系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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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是指经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按程序认定的,具有较好国际合作基础、较强国际合作能力,在推进国际技术转移、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依托省内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新型研发组织等建设的国际科技创新平台。

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申报条件

申报国合基地的单位为依法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发展方向与我省重点产业方向一致,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

(二)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已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具有明确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并取得显著国际科技合作成效。

(三)依托单位重视对外科技交流,在政策落实、国际科技合作投入等方面有较强的保障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事故、科技伦理等责任事故,未出现科研诚信问题。

申报国际创新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国(境)外园区、政府、企业、研发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5个以上。

(二)入园的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以上,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5家以上,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达3个以上。

(三)近三年引入的海外研发机构或者研发团队2个以上。

申报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团队,与国(境)外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近三年合作双方科研人员累积科技交流(含线上和线下)达到30人次以上。

(二)近三年核心研究团队承担过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相关领域发表SCI或EI论文20篇(含)以上,其中中外联合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三)近三年核心研究团队获得所申报领域国家知识产权授权(认证)3件(项)以上,或者研发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2项以上。

申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专业化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团队,有能力提供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寻访、引入、推荐、测评等中介服务。

(二)与国(境)外技术转移机构、科研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5个以上。

(三)近三年对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引进国外转移技术总计5项以上,举办国际科技技术转移活动5场以上。

申报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团队,团队中拥有国际合作经验和能力的高级职称人才5人以上。

(二)近三年核心研究团队承担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不少于2项。

(三)近三年核心研究团队在所申报行业领域获得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对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引进国外转移技术3项以上。

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

(二)独立法人资质材料(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法人资格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三)与海外签署的主要合作文件(包括与海外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或者科技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四)其他相关材料。

好了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小伙伴们时间不等人哦,赶紧行动起来吧!联系小编轻轻松松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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