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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补助】成都市新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流程及范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2/28     浏览次数:    

关于成都市新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应的补助项目和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范围等相关内容分享如下。如需申报指导请联系以下政策一对一解答指导热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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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对一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V同号>】

 

成都市新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重大战略部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天府旅游名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涉旅品牌创建,优先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文化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全域旅游环境整治等方面。

(一)支持文旅宣传推广。

包括打造我区特色主题形象、IP、旅游宣传资料和纪念品设计制作,围绕旅游业发展在国内外知名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应用新媒体等方式进行营销,支持培育、创建重大文化旅游资源品牌,支持参与或举办市级以上重大文化旅游品牌节会活动,支持特色住宿、美食、购物点建设,支持争创国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二)支持文化旅游规划编制。

支持打造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区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专项文化和旅游规划编制,包括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研究、文化旅游线路打造、旅游数据统计、文化旅游资源规划、论证、推介和招商引资等。

(三)支持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包括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体系、监测管理系统(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导视系统建设,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内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和涉旅资源旅游化。

(四)支持文化旅游业创新管理。

鼓励景区、饭店、旅行社等应用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推动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支持文旅企业智慧旅游建设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支持开展旅游工作会议和专题考察、调研及交流、旅游cai培训、旅游协会活动等。

(五)支持旅游环境提升。

支持旅游市场和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区内文物、传统村落、非遗等文化保护,支持旅游企业“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

(六)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壮大。

包括文旅企业政策性扶持奖励和项目补助,支持培育重点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和打造文旅消费新场景、新空间、新业态。

(七)依据“天府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重大涉旅品牌创建考核标准需进行提升、改造和实施的项目。

(八)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标准

专项资金采用奖励、补助等支持方式。项目实施企业或单位可申请其中一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专项资金。

(一)奖励。

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企业或社会组织,采取奖励的方式,符合政策规定标准的,按程序采用奖励的方式。

(二)补助。

对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企业或社会组织,符合政策规定标准的,按程序采用补助的方式。

(三)其他方式。

其他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需要支持的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具体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

 

成都市新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成都市新都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

区文体旅游局每年制定发布资金申报通知。

(二)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区文体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初审。

区文体旅游局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评审。

区文体旅游局组织行业、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并视情况到企业或单位实地调查。

(五)入库。

由区文体旅游局将评定结果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项目储备库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实行择优排序、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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