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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补贴!合肥市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申报资助奖励及认定条件材料
以下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合肥市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申报资助奖励及认定条件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请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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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申报资助奖励
社会资本新建(不含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正式对外开放的(开放时间以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时间为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新建是指自申报通知发出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内正式对外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展品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购买商品房的可按5年房屋折旧计入固定资产投资。
合肥市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附件3);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省文物局出具的同意备案文件;
4.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以及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投资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直接发生的合规票据支出;
6.博物馆需提交展品名册及合法来源证明;7.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4)。
合肥市支持社会资本新建文化场馆申报流程
本细则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细则申报时间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限遇节假日顺延,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详细阅读本实施细则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是关注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按期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随时关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所有项目申报均实行属地申报。项目所在地与申报单位住所不一致的以项目所在地为准。
(三)审核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信息系统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项目提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经业务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形成本部门初审意见。投资类项目、专业性强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的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5个工作日内(需要财政复审的除外),根据资金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下达或拨付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由其拨付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