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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条件、程序、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8     浏览次数:    

2023年四川省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下。如需政策指导欢迎咨询以下热线了解。

2023年四川省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相关内容如下。如需政策指导欢迎咨询以下热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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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申报(复核)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复核)范围。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可自主提出

申请。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范围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未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列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以及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不予推荐。复核范围为第二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复核)条件。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要求,相关指标按照《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

(三)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未按照要求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2022年度企业信息的;未按规定登录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的。

 

2023年四川省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申报程序

申报(复核)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线上填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逐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线下报送。企业按要求编制申请书,按程序报送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程序组织初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见附件1),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新申报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复核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初审推荐。我厅采用实地抽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四川省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申报材料

1.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末社保缴纳参保证明。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可提供涵盖专精特新“小巨人”评定所需财务指标及附有财务三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3.研发人员名单(需有学历、毕业院校、岗位、职称等)。

4.近两年新增融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佐证,包括银行到账凭证和融资报告(2022年度营收5000万以下企业必须提供)。

5.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采购的CAX、CAM、ERP/OA、CRM、SRM等信息化建设的合同、运维服务协议和带有真实数据并反映近期业务的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请上传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7.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

8.2021、2022年度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

9.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证书。

10.研发机构建设情况(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的佐证材料。

11.知识产权证书(数量较多时增附名单列表,并对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Ⅱ类知识产权等进行分类)。

12.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及获奖证书。近3年国家科技奖励证书(通过创新直通条件申报的企业需至少提供其一)。

13.企业营业执照。

14.控股关系证明(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企业股权结构的相关材料)(新申报企业提供)。

15.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关于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以及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承诺书。

1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备注:企业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佐证材料,1-12条按照平台要求上传;13-16条在“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一栏打包上传。每个上传附件不超过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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