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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江苏省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及认定流程解析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0/27     浏览次数: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江苏省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及认定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的可以咨询渔渔为您做免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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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9号,附件1)、《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30号,附件2)、《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号,附件3)的要求开展组织申报工作。

因我校推荐指标有限,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推荐申报每一类项目限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现代农业项目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至自然办。如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项要求,将提请校学术委员会遴选后推荐上报。


江苏省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1.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和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前沿基础类、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3年内有终止、撤销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项目负责人(含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校级项目),不能申报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4.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前须仔细阅读省科技厅相关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经学校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5.经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将通过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清单、《项目附件审核表》、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附件清单、《项目附件审核表》、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供提交推荐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

6.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事项

各单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一份)于日交至科研院自然办(行健楼C308),同时将《xx年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申报汇总表(附件4)中所填信息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中附件已附的除外),与申报书一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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