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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汇编!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条件及申报认定程序
本文将为大家带来关于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条件及申报认定程序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问题的可以咨询渔渔为您做免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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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导免费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办法》所列的要求:
(1)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近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2)产品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主业明晰,对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主导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60%,且市场占有率达到国内前五名或省内前三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4)《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
1.《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2. 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访问系统网址 58.215.18.162 或者访问“信用无锡”网站,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自申领之日起计算。);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上两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各类专利证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驰名商标、名牌企业等认定文件或证书;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主导产品国内或省内市场占有率的佐证材料(企业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
(8)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过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佐证材料;
4.“三站两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资格证书;
5. 近三年企业获得的荣誉证明;
6. 其他证明材料。
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要求
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上报方式,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经发局,各地工信部门负责初审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将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
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1.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报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地工信部门对异议企业的相关事宜进行查实,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评审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文公布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名单并纳入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库。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认定:
在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系统中等级为D类的;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近三年有过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