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今日给企业分享关于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认定申报的奖补好处和申报认定的条件和程序相关内容,有需要的企业可咨询热线:15656027297了解更多政策内容以及申报代办的流程和费用。
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认定申报的条件
1、申请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安徽省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8个月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30个;同时具有能够为创业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5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须有3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
2、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2)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3)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安徽省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程序
1.申报机构向所在地市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2.市级科技部门负责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并书面推荐到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负责对推荐的申报材料及其信用记录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以省科技厅文件形式认定(备案)为省级众创空间。
安徽省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及评优指南
1.各市级科技部门要聚焦众创空间核心目标,每年对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价,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审核,并限额择优推荐到省科技厅。绩效评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提出取消相关资格的建议。
2.省科技厅负责对市级科技部门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优,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绩效优秀者给予支持和奖励。
安徽省众创空间绩效评优指标:
1.当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当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占当年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的比例;
2.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3.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4.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额,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5.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当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