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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条件、资料梳理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1     浏览次数:    

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如何认定?本文整理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有关内容,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区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如何认定?本文整理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有关内容,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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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蔡甸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

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电子商务或休闲农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规模。

1)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企业规模。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2)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规模。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3)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规模。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2000万元以上,其中农产品网络交易额占年交易额70%以上。

4)休闲农业企业规模。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其中门票、餐饮、住宿、采摘(垂钓)、拓展培训等服务性收入占年销售收入70%以上。

5)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或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落户我市辖区,运营状况良好、带动能力特别强、发展前景特别好的企业,年销售收入(年交易额)按50%执行。

3.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计提折旧。

4.企业产品竞争力。

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品牌效益、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获得注册商标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产销率达93%以上。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企业负债与信用。

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55%;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农增收能力。

企业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等方式,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畜牧水产企业带动本市农户的数量应达到50户以上,其他类型企业带动本市农户的数量应达到300户以上。

二、武汉市蔡甸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资料

1.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专题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促进农户增收情况等,限1500字以内)。

2.加盖企业公章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由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需加盖骑缝章,并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带农增收的协议、订单等材料。

6.区级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证明(加盖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公章)。

7.企业信用报告。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成果、专利证书,企业相关产品及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材料,企业环保体系认证证明,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 注册商标材料等。

9.企业出口备案证明(包括企业、产品及基地出口备案材料)。

10.区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企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11.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共同制定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12.区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招商引资证明、双创人员证明。

7项为必备材料,第8-12项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以上材料,未注明必须为原件的,可报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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