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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分享-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奖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7     浏览次数:    

今天为大家分享关于“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的条件、申报的材料、申报的流程、申报的奖补政策等内容。

今天为大家分享关于“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的条件、申报的材料、申报的流程、申报的奖补政策等内容。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代办流程

1.在线咨询:15656027297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条件

1、承担单位在苏州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本市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设计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3、企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4、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工业设计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居于先进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有服务企业的成功案例,实现工业设计专业服务收入100万元/年以上;

5、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工业设计团队;

6、公司用于工业设计创新活动专项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年,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设计奖项;

7、工业设计中心承担单位(截至申报日期)两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材料

1、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本复印件、上年度和本年的财务报表以及工业设计投入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经营)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4、工业设计中心的基本概况:

1)组织机构:工业设计的研发经费、激励措施、产学研合作等运行机制。

2)工业设计的硬件软件投入情况.

3)工业设计中心的带头人、设计团队以及人才培养等情况。

4)工业设计成果、创新设计的转化及对相关企业的效益带动。

5)工业设计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等。

5、附件清单

1)营业执照(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两年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需附二维码);

3)工业设计团队主要人员情况复印件(含工业设计团队主要负责人<带头人>、2-3名主要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学历证书及缴纳社保清单<或外聘证书>等);

4)近三年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及证明材料(清单须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合同金额等);

5)近三年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

6)近三年主要设计成果产业化、产学研合作交流情况证明材料;

7)近三年开展或参与工业设计宣传推广、公共服务的活动清单及佐证材料(清单须包括活动名称、简介、时间等);

8)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9)提供4张照片(2张工业设计中心场所、2张主要工业设计产品);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流程

(一)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向市经信委推荐报送。

(二)苏州市经信委进行材料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现场核查、网站公示和发文公布。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好处奖补

1、对获评的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将予以授牌,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优先推荐申报有关产业专项资金项目。

2、市经信委将政策支持各区获评的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鼓励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支持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3、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奖补10万元。

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奖补10万元。

5、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奖补10万元。

 

 

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设计企业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

1.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设计企业类);

2.附件证明材料。

其中,附件证明材料请参阅相关参考提纲,提供扫描件(复印件)证明材料。

二、申报书应编辑目录,并按目录所列顺序,对应页码书本形式装订成册,不接受资料补充。

三、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不得以活页方式装订,防止传递和查阅过程中发生散乱。书脊处请标注企业名称。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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