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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申报材料-苏州市各区专精特新认定申报材料大全
今天分享给大家关于“苏州市专精特新”省级、市级以及苏州市各区申报专精特新的材料和申报要求,内容如下。
今天分享给大家关于“苏州市专精特新”省级、市级以及苏州市各区申报专精特新的材料和申报要求,内容如下。
苏州市专精特新申报代办流程
1.在线咨询:15656027297
2.启动评估:专家团队上门评估,技术交底,立项启动申报
3.申报项目:组织申报材料,聘请专家预审,保证材料质量
4.项目公示:累计服务1万+企业通过认定
5.后续服务:实时关注政策动态,随时为企业匹配相应政策,辅助企业获得奖补或荣誉资质
苏州市专精特新申报认定申报要求
符合《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件(附件5),相关概念需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6)严格把握。其中,评价指标第三项“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设定为:
1.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
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
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4分)
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2.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
B.分布在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3分,省级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C.分布在江苏省“531”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提升产业链3分、优势产业链2分、重点产业链1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苏州市省级专精特新申报认定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4.有关要求。
各地线上提交审核推荐意见、线下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企业申报书(附件1,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企业复核申请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和推荐汇总表〕,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中小企业局。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请同步报送至邮箱。企业报送的纸质佐证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苏州市级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地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苏州市/相城区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苏州市/工业园区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系统填报(以下两个系统均需填报)
(1)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2、纸质材料(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分开装订)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注: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苏州市/高新区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高新区各板块对申报材料仔细核对,严格把关“一企仅报一类别”审核,落实申报审核责任,做好政策解读解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分开装订)、各板块正式推荐行文和推荐汇总表均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高新区经发委企业服务处,电子版同时报送。
苏州市/吴中区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苏州市/吴江区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地经发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苏州市/昆山市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对新申报企业,请各区镇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通知》附件5)认真把关,在对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重点审核基础上,对企业填写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对申报书第八部分逐项填写打分并加盖公章。对复核企业,请各区镇对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一审查核实后,对复核申请书第八部分逐项填写打分并加盖公章。未通过复核的,须说明原因。
各区镇汇总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分开装订,数据保持与系统填报一致)一式两份、正式推荐行文和推荐汇总表(见《通知》附件)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电子版同时报送。
苏州市/太仓市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苏州市/常熟市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
2.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
苏州市/张家港市专精特新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完成并提交。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企业须对线上线下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要求在企业纸质申报书填写初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线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审核认定。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组织对各地推荐申报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综合性审核后,择优确定认定企业名单。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