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解答专区
奖补50万,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申报的条件如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将给予50万奖补,详情可咨询热线解答。
关于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申报的条件如下,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将给予50万奖补,详情可咨询热线解答。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1、创新中心应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
2、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
3、创新中心的依托公司应是面向行业,由本领域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以资本为纽带组成的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中应包括若干家在本领域的重点企业。
4、创新中心的联盟应汇聚一定区域内,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并拥有一定数量本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5、创新中心应建立高效、协同的企业运行管理机制,全部参与人员不低于200人。
6、创新中心依托公司应有固定的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7、创新中心应具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
8、创新中心的全部组建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
9、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按市场化运行,与社会资本有密切合作。
10、创新中心应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企业委托研发、检测检验和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
11、创新中心应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研发力量。
12、创新中心内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判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筛选确定研究方向,专家委员会应由行业领军专家担任主任。
13、创新中心的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0%。
14、创新中心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切实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15、创新中心已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市场需求,结合行业发展,制定明确的技术路线图。
16、创新中心组织本领域国内外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共同实施技术路线图,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
17、创新中心应建有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
18、创新中心应是资源开放共享的平台。
19、创新中心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实现与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开放共享,具备持续提升创新水平的能力。
20、创新中心已成为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与创新中心成员以外的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的业绩。
21、创新中心应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有开展技术交流或合作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