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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奖补,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条件要求材料流程
关于“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的申报问题,包括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对认定的企业最高可享受100万奖励补贴。详情可咨询热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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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好处
1、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5%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补偿;
2、贷款奖励的标准为当年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上述二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条件
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苏州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奖励补贴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需履行完毕。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扶持标准
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对苏州市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5%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补偿;贷款奖励的标准为当年对苏州市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上述二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材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和奖励,需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表;
2.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等原始资料(主合同中如包含保证或担保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3.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4.贷款发放凭证资料;
5.如对专利进行评估,需提供评估报告。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简称“江苏国知中心”),并将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表和统计明细表电子版(见附件2、3)发送至邮箱;
2.江苏国知中心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材料经初审后,提请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审核,人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会审,对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将审定后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通过区财政局拨付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扶持对象。对依法设立并经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苏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自主申报并审批通过后,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补贴和奖励。
第二条、扶持标准。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5%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补偿;贷款奖励的标准为当年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上述二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申报材料要求:
(一)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表(补贴、奖励);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等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第四条、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在上年度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认真统计核实,于每年2月底前向纳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件);经纳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初审后,于3月底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确认,市财政将审定后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五条、资金来源。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列入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第六条、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审定下达补贴和奖励资金,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协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报的组织工作,并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咨询与审核等,负责对补贴和奖励资金的审定,配合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按规定如实报送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和挪用。违反规定的,除收回已拨付的补贴和奖励资金并取消其申报资格以外,还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