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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项目申报资讯

申报第十九批西安市省企业技术中心时间和申报补助、条件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5/6     浏览次数:    
正在申报中!以下小编将为大家说一说关于申报第十九批西安市省企业技术中心时间和申报补助、条件等内容,包括西安市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蓝田县、周至县13地区县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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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第十九批西安市省企业技术中心时间

一、申报重点领域、申报条件、具体要求、附表资料请查阅陕工信发〔2023〕76号文件,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线上申报登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模块进行填报

三、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未进行网上提交的不予受理),填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联合行文于5月19日前将2份推荐文件和2份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西安市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第五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条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40人。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六)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被列入陕西省科研信用体系黑名单。

西安市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一)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企业申请材料及推荐意见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属企业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中央驻陕企业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材料的初评和评审工作,并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等部门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初评结果、专家意见及现场核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认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公示。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西安海关根据确认认定结果联合发文公布。

西安市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补助

第十五条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从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鼓励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主管部门给予配套支持。

第十六条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承担地方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研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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