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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申报

安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3/4/1     浏览次数:    

  安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
工程中心的组建工作,由省科技厅根据省情需要,统筹规划,统一安排。省有关厅局及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归口管理中心的组建、实施、检查和监督,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
(2)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
(5)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套资金的能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省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者,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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