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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科信局补贴!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认定奖励条件和材料周期细则
盘点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认定奖励条件和材料周期细则,此次为经科信局政策补贴,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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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要求
(一)支持工业企业成长发展
1.条款位置:第1条。
2.条款内容:对年生产规模首次达到2000万元且当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按照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及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认定要件:
(1)工业企业首次升规;
(2)工业企业数据填报当年生产规模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
(3)月度升规企业升规当年生产规模增速视为高于全区平均增幅。
4.申报材料:无需提交材料。
5.兑付流程:
(1)资金申请。区经科信局根据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名单,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完成名单核对、经营状况、违法失信等部门决策程序后,由区经科信局审定形成拟奖补资金申请函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意见,由区财政局向申报主体所属地街道办事处拨付资金;
(2)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奖补资金公文后“一对一"通知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提交收款账号信息,将奖补资金直我摸进接拨付企业账户,各街道办事处将拨付完成情况报送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若有清算结余资金,及时向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报送,由区财政局按区级财政资金规定程序予以收回。
6.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8.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9.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1.条款位置:第2条。
2.条款内容:对连续2年生产规模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按申报前一年生产规模,2000万元—1亿元且增速超25%、1亿元(含)—3亿元且增速超20%、3亿元(含)—5亿元且增速超15%、5亿元(含)—10亿元且增速超12%、10亿元(含)—30亿元且增速超10%、3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超8%六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认定要件:
(1)企业年度生产规模及增速达到奖励条件;
(2)对于一季度产业带动性强、增长情况较好的工业企业,上一年生产规模5亿元以下的,一季度生产规模每新增2000万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生产规模5亿元(含)至10亿元的,生产规模每新增3000万元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生产规模在10亿元(含)以上的,生产规模每新增5000万元给予50万元找政一次性奖励。(该条款2025年暂行一年,后续如遇上级政策更改,细则将同步修订)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生产规模相关佐证。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三)支持工业企业壮大发展
1.条款位置:第3条。
2.条款内容:对年生产规模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65万元、80万元、9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认定要件:企业生产规模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生产规模相关佐证。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四)支持企业上榜晋级
1.条款位置:第4条。
2.条款内容:对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认定要件:本年度首次认定及复核通过,且未享受过同类型同等级资金奖励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我“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申报材料:无需提交材料。
5.兑付流程:
(1)资金申请。区经科信局根据上级文件公布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名单,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完成名单核对、经营状况、违
法失信等部门决策程序后,由区经科信局审定形成拟奖补资金申请函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意见,由区财政局向申报主体所属地街道办事处拨付资金;
(2)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奖补资金公文后“一对市一”通知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提交收款账号信息,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各街道办事处将拨付完成情况报送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若有清算结余资金,及时向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报送,由区财政局按区级财政资金规定程序予以收回。
6.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8.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9.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五)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1.条款位置:第5条。
2.条款内容:
第5条第1点: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并根据评定等级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
①已被授权评定机构首次认定为三级(含)以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智能制造能力达到相应水平,应用效果较好;
②对达到三级、四级、五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更高等级评估评价,认定后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补差。
第5条第2点: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智改数转”,对市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认定要件:生产车间首次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工厂首追市次被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在市域内建设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在设计、生产、管理、装备等方面开展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积极应用5G、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平台化设计、个性我化定制等创新模式,实现生产效率、资源利用等优化提升。
3.申报材料:无需提交材料。
4.兑付流程:
(1)资金申请。区经科信局根据上级文件公布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认定企业名单,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完成名单核对、经营状况、违法失信等部门决策程序后,由区经科信局审定形成拟奖补资金申请函报区财政局,由曹市区财政局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意见,由区财政局向申报主体所属地街道办事处拨付资金;
(2)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奖补资金公文后“一对一”通知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提交收款账号信息,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各街道办事处将拨付完成情况报送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若有清算结余资金,及时向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报送,由区财政局按区级财政资金规定程序予以收回。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六)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留市2.条款内容:支持中小微企业核心业务上云用平台(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对评定为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上云”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我3.认定要件:首次评定为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上云”企业。
1.条款位置:第6条。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获得市级认定的文件。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首台(套)示范应用
1.条款位置:第7条。
2.条款内容:
第7条第1点: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力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购置设备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
①项目设备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并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技术改造项目;
②项目需取得备案(审批或核准)并竣工投产。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④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复印件);
⑤设备购置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⑥投资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相关佐证。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7条第2点: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对获得省、市认定产品销售奖励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按市级财政支持额度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奖励。
(1)认定要件:
①获得省、市首台(套)产品认定;
②获得省、市认定产品销售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首台(套)认定佐证材料(复印件);
④获得省、市认定产品销售奖励佐证材料(复印件)。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八)支持“工业上楼”
1.条款位置:第8条。
2.条款内容:
第8条第1点: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工业厂房,参照市级相关补贴资金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奖励。
(1)认定要件:申报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工业厂房,按市级财政支持额度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工业厂房相关佐证(复印件);
④获得市级相关补贴资金佐证材料(复印件)。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8条第2点:对入驻工业载体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新增运营面积,连续2年每年给予最高150万元运营奖励。
1)认定要件:
①申报企业必须是自用并以租赁方式入驻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不含自建或自购部分);
②企业上年度生产规模需同比净增5000万元以上;
③在原租赁生产场地面积不变的基础上,按企业2025年1
月1日以后每新增1000平方米运营面积,给予每年25万元运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④企业新增运营面积租赁合同与首次租赁合同时间原则上间隔6个月及以上。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上规佐证材料;
④运营面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房合同、服务合同等);
⑤银行结算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九)鼓励互联网、软件、科研业企业加快发展
1.条款位置:第22条。
2.条款内容:
第22条第1点:对年营收超过0.5亿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收增速每增加5个百分点,再奖励1万元(最高10万元)。
(1)认定要件:
①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②当年1-11月营业收入达0.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全市1-11月该行业平均增速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我政③申报年度1-11月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收入和同比增速满足奖励标准的相关佐证资料。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申报咨询:
①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新经济发展科,85253365;
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22条第2点:对认定为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首次认定为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企业获得市级认定的文件。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支持微波射频企业串链成群
1.条款位置:第27条。
2.条款内容:支持微波射频企业串链成群。对采购非关联企业500万元及以上射频前端或模组产品的集群企业,按每年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微波射频产业集群企业采购集群内非关联企业射频前端或模组产品,且单个企业年度采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上一年度采购产品汇总清单,需详细说明实际供应商(通过代理采购的列明代理商)、产品名称(型号)、功能、数量、实际购销费用等信息;
我
④采购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⑤通过代理采购的,并需提供代理关系及采购产品真实的佐证材料,不限于企业与代理商的代理合同,采购产品,发货清单等材料。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一)支持微波射频集群企业强资质拓市场
1.条款位置:28条。
2.条款内容:
第28条第1点:对企业开展射频集成电路新产品研发流片的,按照流片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满足其一即可):
①与成都武侯区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支持其享受流片奖励条款的企业;
②申报前一年已进行射频集成电路新产品研发流片,并承诺在成都武侯区开展该产品产业化市场销售的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开展研发产品流片的,提供申报项目的流片合同或订单、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鲜章);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或技术服务流片,还需提供情况说明以及WIP信息、出货清单(加盖申报企业和服务平台或代理机构(中介)鲜章)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③申报流片产品情况介绍,需详细说明研发产品的型号、名称、功能、作用,采用的流片工艺、线宽,产品应用领域、销售情况等信息;
④芯片版图缩略图复印件;
⑤与成都武侯区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流片转化产
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28条第2点、第3点、第4点:对首次通过ISO26262产品功能安全或AEC-Q车规级标准认证的芯片产品,每款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SEMI标准认证的材料、零部件、装备企业产品,每款给予20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国内外拓市场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奖励(最高5万元)。
(1)认定要件(满足其一即可):
①申报上一年度企业产品通过ISO26262或AEC-Q标准认证;
②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材料、零部件、装备产品通过SEMI标准认证;
③申报上一年度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国内外拓市场展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通过体系认证的,提供获得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及说明,不限于认证证书、认证服务合同、认证费用发票等复印件;
④通过产品认证的,提供产品获得相关认证的证明文件,不限于认证证书、认证服务合同、认证费用发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测试报告、客户应用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对参加展会的企业,提供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参加展会的通知,企业提供参加展会的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服务机构或会展公司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参展展会现场照片等材料复印件。
(4)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二)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创新发展
1.条款位置:第29条。
2.条款内容:
第29条第1点:对新入选全国100强、50强、20强榜单的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
①在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选全国相关榜单的武侯区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
②本条款榜单是指福布斯、赛迪、信通院、互联网周刊发布的国内榜单。同一企业在多个榜单有排名的,按最高排名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第二年排名进位的,按应享受奖励标准与前次所获奖励之差予以补足。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相关榜单发布情况的证明;
④申报本条政策期间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科技中心。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29条第2点:支持打造特色人工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
场景,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建设主体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
①特色人工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在武侯区打造的应用场景;B.应用场景具有创新性,重点突出人工智能技术解决实际需求,解决方案可推广、社会价值较高,有一定的经济效益;C.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且在武侯区域内具有独特性和示范性。
②申报项目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启动实施且一年内呈现;
③实际投资额是指应用场景建设期间所使用场地的租赁和改造费(面积仅限应用场景,业主自有房产打造的应用场景不计算场地费用)、软硬件购置或租赁费等。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运行情况报告以及能够证明项目创新性、示范性的其它资料等;
④实际投资凭证:项目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⑤申报期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科技中心。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4.条款内容:
第29条第3点: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打造“研发设计+展示”的多功能产业空间、洁净生产空间等,对于实际投入超过200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条件:
①申报企业为武侯区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
②企业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启动建设集成企业研发设计、数据资源共享、展示交流培训等相关功能的产业空间和满足特定要求的洁净生产空间,包括可信数据空间、机器人训练场、产品发布空间、机器人验证适配平台等。项目启动建设时需向悦湖新材料找的科技中心报备,项目完工或竣工验收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且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提出申报;
③项目实际投入超过200万元。实际投入包括项目建设期间所使用场地的租赁和改造费(面积仅限空间所用,业主自有房产不计算场地费用)、软硬件购置或租赁费等;
④项目需完工或竣工验收。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完工或验收报告等);
④实际投资凭证:项目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⑤申报期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科技中心。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三)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拓市场提能级
1.条款位置:第30条。
2.条款内容:
第30条第1点:鼓励采购人工智能软件或大模型服务,对年度采购或使用费用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按认定实际费用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采购人工智能软件费用超过100万元,或使用大模型服务年度服务费超过100万元的武侯区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等;
④实际采购、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收付款凭证等实际支出证明复印件。企业跨年度采购的以分摊至每月金额计算;
⑤申报期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科技中心。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30条第2点:对通过采购、租赁等方式推动机器人整机产品应用的企业,按采购或租赁合同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因生产或服务需要采购或租赁非关联企业机器人整机产品、年度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武侯区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机器人应用情况及效能等;
④采购或租赁凭证:上一年度采购或租赁产品汇总清单,需详细说明实际供应商(通过代理采购的列明代理商)、产品名称(型号)、功能、数量、实际购销或租赁费用等信息:采购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⑤申报期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科技中心。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4.条款内容:
第30条第3点:对机器人产品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找政”(1)认定要件:以机器人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为主营业务,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相应档次的武侯区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主要业务、产品性能、生产场地等;
④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证明(如审计报告等);
⑤申报本条政策期间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4)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科技中心。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四)加大企业研发投入
1.条款位置:第43条。
2.条款内容:
第43条第1点:对研发投入200万元—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10%,研发投入1000万元—5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5%,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3%的企业,经认定,按照企业上一年研发投入增量的5%,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找政”(1)认定要件:对经确认年度研发投入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互联网、软件和科研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增量的5%,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国家联网直报系统下载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R&D项目总额在研究开发费用占比须超过60%);
⑤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⑥上一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43条第2点:基于人工智能控制系统、感知层+机器视觉、交互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或人形机器人“大脑”“小脑”、机器肢、机器体、减速器、伺服系统等关键技术群进行攻关的,奖励上限可提高至200万元。
(1)认定要件:从事人工智能控制系统、感知层+机器视觉交互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或人形机器人“大脑“小脑”、机器肢、机器体、减速器、伺服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的武侯区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能够证明企业从事上述研发活动的材料,包括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复、企业研发成果(如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期刊论文等)、技术的先进性评价、所获得的奖项等及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从事相关研发活动的材料;
⑤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1)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2)会同认定部门:悦湖新材料转化中心。
(4)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创新产品研发
1.条款位置:第44条。
2.条款内容:
第44条第1点: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上一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揭榜挂帅”项目立项、认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已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揭榜挂帅”揭榜方项目立项资金下达文件及资金到账证明;
⑤按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2年项目实际投入专项审计报告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44条第2点: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上一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立项、认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已获得上级科技部门“创新联合体”项目认定及资金到账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4.条款内容:
第44条第3点:对牵头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任务且研发成果实现落地转化的企业,按照项目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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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认定要件:上一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立项、认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已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立项资金下达文件及资金到账证明;
⑤已立项研发成果实现落地转化证明;
⑥按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2年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计报告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六)加快建设创新转化平台
1.条款位置:第45条。
2.条款内容:
第45条第1点:支持聚焦微波射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对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并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建设主体,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上一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认定立项资金下达文件及资金到账证明;
我⑤项目投资额的专项审计报告(以上级部门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专项审计报告)。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45条第2点: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按照其年服务性收入的30%、20%,每年给予建设主体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年限不超过2年。我(1)认定要件:上一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立项、认定。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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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立项公示时间次年及以后年度的服务性收入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4.条款内容:
第45条第3点:鼓励中试项目孵化,对落地转化的中试项泪,按照每项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给予奖励。
(1)认定要件:落地转化的中试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完成实验室研发,进入规模化生产前的试验性开发阶段;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元(含设备、材料、检测等直接投入);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并形成明确的技术参数或产品标准;项目已形成生产性或服务能力;实现产业化应用(年产值500万元以上),并提供至少3个客户的使用报告或销售凭证。组织第三方按综合评审结果A类(优秀)、B类(良好)、C类(合格)分档给予单个项目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中试项目孵化并落地武侯区转化的中试项目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中试项目技术方案及总结报告(含技术路线、创新点、试验数据),项目投资明细表及发票、合同等佐证材料,中试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证明或销售合同(发票)。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5.条款内容:
第45条第4点: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领域,组建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上一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或符合武侯区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新型研发机构项目。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立项资金下达文件找及资金到账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七)支持创新平台能级提升
1.条款位置:第46条。
2.条款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目科技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建成的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按照考核等次,最高给予50万元运营奖励。
3.认定要件:获得上级科技、经信、发改、科协部门新认定的创新平台或科技孵化载体。孵化载体运营奖励按照上级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立项资金下达文件给予1:0.5的配套补贴,最高50万。认定后未享受政策奖励,经复核认定通过的视为新认定。
4.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获得上级部门认定立项资金下达文件及资金到账证明。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6.申报咨询:
(3)院士专家工作站: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八)壮大技术转移交易服务平台
1.条款位置:第47条。
2.条款内容: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开展需求挖掘、技术匹配、概念验证、市场对接、项目落地等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根据运营绩效,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纪(经理)人,经认定,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3.认定要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包括辖区央属、省属单位);
(2)获得上级科技部门技术转移机构认定;
(3)组织第王方按综合绩效评审结果A类(优秀)、B类(良好)C类(合格)分类分级给予技术转移机构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按照技术转移机构实际支付技术经理人薪资的30%给予补贴,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4)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5)技术转移机构运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财务报表、服务合同、佣金发票等;
(6)取得国家或地方技术经纪(经理)人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材料;与技术经理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该机构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成功推动3项以上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十九)支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
1.条款位置:第48条。
2.条款内容:
第48条第1点:对购买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非关联单位科技成果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4%、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C1)认定要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已获得上级部门科技技术交易吸纳方资助立项证明及资金到账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3.条款内容:
第48条第2点:依据上年技术输出方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按照0.1‰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
(1)认定要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材料:
①《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④经登记认定的技术合同证明。
(3)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5)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十)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1.条款位置:第49条。
2.条款内容:对高校院所人才带科技成果在武侯创办、领办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认定要件:
(1)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全职的科技人员;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全职科技人员;
(2)对在武侯区已成立注册企业,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截止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3年,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对在武侯区新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企业实际运营满3个月;
(3)所创办企业具有核心技术,申请人至少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优先支持完成知识产权分割确权的项目。申报项目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符合武侯区主导产业方向。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高校院所人才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学历证明(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留学生提供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在职教师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3)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注册材料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下载打印;
(4)单位参保证明和财务报表,时限不得少于6个月;
(5)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需要所在单位统一创办企业的证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人需提供其全职工作证明;
(6)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奖金发放证明等;
(7)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和其他证明材料。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十一)支持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1.条款位置:第50条。
2.条款内容:支持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核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5万元奖励。
3.认定要件:支持对象为武侯区2023-2025年由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
4.申请材料:无需提交材料。
5.兑付流程:
(1)资金申请。区经科信局根据上级文件公布的武侯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名单,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完成名单核对、经营状况、违法失信等部门决策程序后,由区经科信局审定形成拟奖补资金申请函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根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意见,由区财政局向申报主体所属地街道办事处拨付资金;
(2)资金拨付。各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奖补资金公文后“一对一”通知符合奖补条件的高企提交收款账号信息,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各街道办事处将拨付完成情况报送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若有清算结余资金,及时向区财政局、区经科信局报送,由区财政局按区级财政资金规定程序予以收回。
6.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8.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9.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十二)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1.条款位置:66条。
2.条款内容:推动“蓉品出海”,支持企业通过国际性展会和经贸促进活动拓展海外市场,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50万元。
3.认定要件:
(1)工业企业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机构间接完成产品在境外交付、结算;
(2)工业企业年度在境外获得订单且产品实际销售金额达0.5亿元(含)—1亿元、1亿元(含)—3亿元、3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7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境外销售合同;
(4)产品报关相关佐证;
(5)实际境外销售资金支付凭证。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十三)支持提升园区运营质效
1.条款位置:76条。
2.条款内容:鼓励专业运营机构参与产业园(专业楼宇)运
营,聚焦主导产业引育优质企业,每年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奖励。
3.认定要件:
(1)楼宇运营主体提供企业信息来源并备案,且承担企业招引主要任务;
(2)楼宇运营管理主体每新引进入驻1家工业企业并在当年升规的(迁转企业当年生产规模需高于全区增幅),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奖励,单个楼宇运营管理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楼宇运营主体和入驻工业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入驻工业企业升规及生产规模相关佐证;
(4)楼宇主体引进入驻工业企业的相关佐证文件;
(5)入驻企业照片(反映企业生产规模、所属行业、企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5.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7.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十四)支持特色产业园建设
1.条款位置:77条。
2.条款内容:鼓励园区聚焦制造业细分领域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特色产业园(重点点位)的,给予单个园区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认定要件:
(1)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特色产业园(重点点位);
(2)产业园主导产业为都市工业(先进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
(3)根据公共配套设施、新建新型基础设施和运营投入情况,按市级财政支持额度的10%给予单个园区建设主体(运营主体)最高100万元配套奖励。
4.申报材料:
(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园区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特色产业园(重点点位)的佐证材料;
(4)园区主导产业为都市工业的佐证材料;
(5)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佐证。
4.牵头认定部门:区经科信局。
6.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申报周期:每年6月、12月。
二、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程序
符合本政策措施免申即享支持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机构,按照该条款的兑付流程执行。
符合本政策措施易申快享支持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机构,向所在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经街道初审通过后报会同认定部门(如申报政策条款无会同认定部门,直接报区经科信局),经会同认定部门审查并召开党组会议审核后报区经科信局,由区经科信局复审并召开党组会议审核后报区财政局汇总,由区财政局按相关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一)初审
符合相关奖励(补贴)或财政扶持条件的申报主体,须先在所属街道办事处领取并填报《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核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按照实施细则相应条款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街道办事处初审。
(二)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对申报表进行初审,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盖章,连同明细表报送会同认定部门、牵头认定部门进行单独或联合审核。
(三)汇总
牵头部门在申报表、明细表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区财政局汇总,由区财政局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实施
由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向申报主体所在街道办事处拨付资金。
三、其他要求
(一)为减少申报主体负担,原则上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政府部门相关批文、各类资质认证、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有特殊要求,以区经科信局具体通知为准。
(二)申报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须真实、完整、清晰,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张双面打印(凭证、报表则按A4大小折叠),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分别由区财政局、牵头认定部门和申报主体所在街道办事处留存(如涉及会同认定部门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主体为在武侯区合法经营、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活动有促进作用的企业(机构)等单位,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除政策条款中明确指出外,支持对象均包含新办企业和存量企业。享受本政策措施的企业(机构)管理者所在企业也须符合本条款之规定,申请享受本政策措施各类扶持的企业(机构)视为同意本条款之规定。
(二)符合本政策措施扶持条件的企业(机构),同时又满足武侯区其他同类政策扶持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执行,同类扶持奖励不得重复申请。
(三)认定审核部门:单一认定审核部门,按本政策措施具体条款确定;共同认定审核部门,按本政策措施具体条款确定的(四)申报主体责任:凡未按照本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要求,(五)武侯区其他产业政策中涉及须区工业、科技、新经济(六)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等(七)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区经科信局负责解释。附件:1.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2.武侯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审核明细表排首位的部门牵头,会同其他认定部门审核。会同认定部门亦可采取欺骗、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将由相主管部门予以认定和解释的内容,由区经科信局参照本实施细则10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是产业主管部门、功能区,如企业实现行业平均增速、排名情况,关部门追回所给予的全部奖励或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予以认定和解释。千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成武发改〔2025〕20号)。在需街道并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认定。任。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或新出台相关政策,则以国家、省、市新出台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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